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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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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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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曹杨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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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曹杨八村4甲、4乙、4丙、16甲、16乙、70、171、171甲、172、172甲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设〔2019〕58号文核定(沪普设(2019)CA31010720195674)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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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兰凤新村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5)BA310107202501110),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一、选址意见1、建设项目名称:兰凤新村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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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41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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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你单位填报的2024062113761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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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2307.76平方米,其中,社区文化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大于64%,社区体育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小于36%(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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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时,涉及2974.9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拟收回地块位于曹杨新村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真华南路。拟收回的2974.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于国有(既有道路)、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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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17A-06、A17B-01地块规划土地意见的复函。5、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5、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