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审定普陀区W060401单元A17B-01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锦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6072425412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6)DA31010720260046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锦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W060401单元A17B-01地块。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东至碌曲路、南至A17B-02地块、西至兰田路、北至堰门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3)。

五、可建用地面积:19517.55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81701.84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48793.88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2.5。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7.65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生态环境、消防、卫生、绿化、市容、交管、交通、房管、建设、民防、应急、邮政、燃气、给排水、电力、石泉路街道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堰门路南侧人行道范围秩序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消防登高场地范围内设施管理以红线为界分别由区建管委和建设单位负责。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8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