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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元A05C-07地块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1111217253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属于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 “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 2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89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元A05C-07地块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5)BA310107202501109),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 W060801 单元 A05C-07 地块项目。

2、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A04、A05A、A05B 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5〕90 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东、北至 A05C-01地块(规划公共绿地),南至礼泉路,西至 A05C-08 地块。

5、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U1)。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6628.45 平方米( 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供应设施管理用房。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后退基地边界、建筑间距等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和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

3、建筑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上海市日照分析技术规范》 (沪规划资源建〔2021〕437 号)等相关规范要求。

4、本项目的设施规模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5、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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