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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普信冷库、星云经济区地块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508242592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 ,该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审核批复(编号:202601218000200)。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信冷库、星云经济区地块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编号:沪普书(2026)BA310107202600373),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普信冷库、星云经济区地块土地收购储备。
2、项目建设依据:《普陀区桃浦智创城东部拓展区(暨W061101 单元沪嘉高速以南和 W06110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沪府规划〔2021〕169号)、《上海市普陀区万里社区 W06070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8、24 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1〕198 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万里街道,东至真金路、南至真南路、西至桃浦西路、北至古浪路。
4、规划用地性质: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小学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公共设施备建用地、公共绿地、道路用地、水域。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198829.38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192889.19 平方米,未利用地 5940.19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属于经依法批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 、规划设计要求
相关规划设计要求我局将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进一步明确。
四 、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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