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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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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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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曹杨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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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兰凤新村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5)BA310107202501110),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一、选址意见1、建设项目名称:兰凤新村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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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41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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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你单位填报的2024062113761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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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2307.76平方米,其中,社区文化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大于64%,社区体育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小于36%(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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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1、原则同意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方案。2、原则同意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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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普陀区中山北社区C060201单元A15-01地块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退凯旋北路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同时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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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批准的控详规划执行。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执行。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