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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东校)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5)DA31010720250049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东校)新建工程。五、可建用地面积:20491.86平方米。六、总建筑面积:422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5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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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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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北石路(兰溪路-曹杨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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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5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4〕106号)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核定055-02地块规划土地意见如下:一、地块位置:东至西凉路、南至武威路、西至皋兰山路、北至桃松路。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应写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并通知土地受让方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向我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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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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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市容、交通、交警、建管水务等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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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已批控详规划执行。4、退让规划道路和退界要求:按照《上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已批控详规划执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应写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并通知土地受让方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向我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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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2307.76平方米,其中,社区文化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大于64%,社区体育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小于36%(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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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1、该项目涉及生态环境、绿化、市容、交通、交警、建委、水务等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