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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天目湖宾馆(曹杨路1021号)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你单位填报的20260629250536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同意核发天目湖宾馆(曹杨路1021号)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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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普)征地告〔2025〕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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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普)征地告〔2025〕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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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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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5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4〕106号)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核定055-02地块规划土地意见如下:一、地块位置:东至西凉路、南至武威路、西至皋兰山路、北至桃松路。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应写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并通知土地受让方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向我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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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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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普信冷库、星云经济区地块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你单位填报的2026050824259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同意核发普信冷库、星云经济区地块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其中建设用地192889.19平方米。属于经依法批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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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普陀区237坊征收地块土地储备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你单位填报的20260511242939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同意核发普陀区237坊征收地块土地储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其中建设用地2864.96平方米。规划道路用地238.2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