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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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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5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4〕106号)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核定055-02地块规划土地意见如下:一、地块位置:东至西凉路、南至武威路、西至皋兰山路、北至桃松路。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应写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并通知土地受让方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向我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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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4〕年普字第1号)实施的通知。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4]年普字第1号)收悉。出让土地面积24067.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规划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60169.55平方米。地块出让年限为70年,由桃浦智创城管委办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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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4〕年普字第1号)实施的通知。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4]年普字第1号)收悉。出让土地面积24067.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规划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60169.55平方米。地块出让年限为70年,由桃浦智创城管委办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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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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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市容、交通、交警、建管水务等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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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已批控详规划执行。4、退让规划道路和退界要求:按照《上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已批控详规划执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应写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并通知土地受让方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向我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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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曹杨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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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曹杨八村4甲、4乙、4丙、16甲、16乙、70、171、171甲、172、172甲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设〔2019〕58号文核定(沪普设(2019)CA31010720195674)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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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5〕年普字第0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将普陀区W060801单元A10B-09地块报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普陀区W060801单元A10B-09地块位于真如镇街道,真如西村小区以西、以南、以东、武宁路以北。特此通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