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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桃浦智创城606地块商办项目(109-02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融隆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129230488《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 、图纸 、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2〕18 号文核发沪普建(2022)FA31010720220042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方案优化,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 、T4 号楼的建筑高度降低为 21. 15 米,T11 号楼的建筑高度降低为 22.65 米。

2 、绿化布局调整。

3 、公共通道 、 下沉广场的自动扶梯 、 踏步等微调。

4 、T3 号楼南侧增设出租车停车位,T4 号楼北侧出租车车位位置微调。

5 、燃气调压箱位置调整。

6 、取消 T11 号楼内部两部自动扶梯。

其他未予变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2〕 18 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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