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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支持本区科技创新载体全面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环境,加大优质项目、潜力企业孵化力度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4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普陀区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载体运营管理机构,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且信用记录良好。

二、考核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扶持方式

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等科技创新载体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60万元的资助。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扶持的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须提供下列材料:

1、《普陀区科技园区绩效评价申请表》主表;

2、《普陀区科技园区绩效评价申请表》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扶持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等科技创新载体运营管理机构须提供下列材料:

1、《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请表》主表;

2、《普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申请表》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字盖章齐全并装订成册。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扶持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等科技创新载体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区科委联系人邮箱,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531。区科委对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工作,评估完成后,各载体将书面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区科委。

(二)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不合格的载体不予资金支持,且需在两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对连续两年绩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孵化器予以撤销。评价结果在“普陀科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且短期内较难核实并释疑的暂不予支持;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六、其他说明

对于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国家大学科技园,经年度绩效评价,获得市级扶持的载体,区级匹配资金以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为拨付依据予以相应资助。

七、联系方式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 系 人:王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52564588*71617189

    箱:wangrui5@shpt.gov.cn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楼1108室(科技创新科)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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