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办事指南

2025年09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存储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贯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20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6月14日起,普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实行开工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及既有建筑(非居住类)装饰装修等工程。

二、工资保证金的存储

(一)办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业务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起20个工作日(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至项目所在区的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上海市2024至2025年度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名单)任选以下一种模式办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业务:

1、至经办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并与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协议书;

2、至经办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3、至经办保险公司购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

(二)项目应存储的工资保证金金额计算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比例存储,并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区分:

1、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1%,存储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2、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低于1亿元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1.5%,存储金额不超过80万元;

3、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低于3000万元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2%,存储金额不超过40万元;

4、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3%,存储金额不超过20万元;

5、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在本市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情形每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工程项目欠薪情况,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绿化市容等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且已按本规定存储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的,其新开工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可按上款规定计算后减半存储。

(三)可通过以下方式确认项目应存储的工资保证金金额

1、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企业)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搜索“工资保证金模拟测算”,输入项目报建编号或施工许可证编号测算项目应当存储的工资保证金金额。

2、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外省市企业)可咨询项目所在区工资保证金工作人员协助测算项目应当存储的工资保证金金额。

三、工资保证金的备案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办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业务获取存储凭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前往项目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工资保证金备案手续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工资保证金存储凭证(工资保证金存款证明正本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协议书副本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正本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凭证正本);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合同价款页及落款盖章页);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书和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资保证金的返还

1、项目施工总承包在安标竣工手续完成(竣工验收通过);

2、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 30 日;

3、公示期(30日)满后,填写工资保证金申请返还书,并提交至项目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对申请返还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完毕3个工作日内返还存储凭证。

五、法律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补足工资保证金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由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对于交通行业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存储、补足工资保证金的,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抄送至交通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由交通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六、工资保证金经办流程

普陀区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返还办理点信息

办理地址:普陀区志丹路8号3楼

咨询电话:66101932

附件下载:

上海市2024至2025年度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名单.

授权委托书(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参考文本).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凭证(参考文本).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参考文本).

工资保证金申请返还书.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