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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宜川路街道泰山人民坊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2024090614969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71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项目名称:宜川路街道泰山人民坊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宜川路街道,东至沪太路、南至中山北路、西至骊山路、北至华阴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

五、可建用地面积:775.15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700.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669.64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86。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9.9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建委、交通、交警、生态环境、卫生、绿容、民防、应急、地震、水务、电力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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