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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普陀区桃浦智创城(W06-1401单元)038-02地块新建幼儿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中环桃缘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110115744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89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中环桃缘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桃浦智创城(W06-1401单元)038-02地块新建幼儿园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绿松路、南至038-03地块、西至方渠路、北至038-01地块。

四、规划用地性质:幼托用地(RS6)。

五、可建用地面积:6664.9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10387.0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6517.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98。

九、绿地率:不小于35.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8.3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建委、交通、生态环境、消防、卫生、绿容、交警、民防、轨交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为满足北侧038-01地块体育馆项目停车位配建要求,体育馆项目需借用幼儿园项目的部分地下空间,借用区域建筑面积约970平方米,共30个机动车泊位。借用区域与幼儿园地下车库实行物理分隔。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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