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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宜川三村116-11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1229225769《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1〕16号文核发沪普建(2021)FA31010720210043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你单位申请对申请规划许可证数据变更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筑高度变更为 19.1 米,立面、剖面图纸相应调整。

2、本次涉及成套改造及加层部分总建筑面积变更为2691.5 平方米,其中扩建增量建筑面积 952 平方米(其中增设电梯部分建筑面积 65.64 平方米)。

其余未予变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1〕16号文核发沪普建(2021)FA310107202100436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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