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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筑部分)(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60616248729《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规划资源普许建〔2025〕2号文核发沪规建普(2025)FA31000720250005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你单位因设计优化申请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大舞台建筑、铁臂山南侧公园服务建筑(1、2)、二号客厅公园服务建筑、勇敢者道路管理用房、游乐场管理房、一号码头管理用房、二号码头、雷锋铜像厕所、科普基地厕所、垃圾房单体图纸调整。

2、取消游客服务中心单体。

3、总平面图及指标相应调整。

4、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其他未予变更事项仍以沪规划资源普许建〔2025〕2号文核发沪规建普(2025)FA31000720250005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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