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变更桃李实验学校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123170515《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4〕66号文核发沪普建(2024)FA31010720240098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施工图深化,你单位申请对垃圾房和自行车棚单体图轮廓线及其退武威路和山丹路道路红线距离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平面图垃圾房和自行车棚单体轮廓线及位置微调。

2、总平面图垃圾房和自行车棚单体退武威路道路红线距离由4.28米变更为3.27米,退山丹路道路红线距离由4.5米变更为4.37米。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4〕66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1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