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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11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建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向用工单位推广宣传及培训“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指引及新业态用工规范”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创新宣传形式、提供差异化培训需求,目前我院积极构建多维宣传培训体系。一是做实线上常态化政策指引。依托法院官方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新司法解释,关于新业态用工、劳动合同规范订立、社保缴纳风险防范、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等常见问题的法律指引,并以典型案例解析形式提供普法资源。二是深化线下场景化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治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组织法官就新业态用工、社保缴纳、竞业限制等具体问题进行专题授课与现场答疑。三是强化典型案例规则引领。我院编制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及《涉小微企业劳动人事争议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多发纠纷的裁判规则与风险点,已成为面向企业宣讲培训的重要资料,并计划将其内容进一步转化为系列普法短视频等更生动形式。
二、嵌入前端专业力量,提供精准合规支持
就建议中提及的系统性合规指导需求,我院主动将司法服务融入多元解纷与前端治理环节。一是依托“一站式”平台提供嵌入式服务。在我区桃浦镇率先试点运行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化解工作站及“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联合化解中心”提供审判服务过程中,同步向劳动者及用工单位告知法律风险与规范提示。二是发挥“巡回审判”示范教育功能。充分利用我院设立的“普陀区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巡回审判庭”,选取具备典型意义的案件组织公开庭审与旁听,将司法裁判规则转化为法治公开课,利用巡回审判开展以案释法,增强法治宣传的现场感和时效性。三是通过司法建议与专题研讨定向反馈。针对审判与前端服务中发现的新业态用工合规、规章制度合法性等共性问题,通过发布司法建议、召开专题通报会等形式,向相关行业与企业提供精准规则指引,助力完善内部管理。
三、深化协同与规则引领,构建源头预防治理体系
为系统提升区域劳动用工治理水平,通过协同治理与司法裁判明确规则、引导预期。一是巩固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联席会议机制,与区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定期共享审判态势,共同研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新型法律问题与风险,协同开展联合培训与合规指引制定。二是探索数据赋能风险预警。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支持利用信息共享渠道对高频涉诉风险点进行联合研判,并参考“同意劳动者涉多家用人单位多次诉讼行为甄别报警”等智能化场景的预警信息,作为开展精准普法与定向辅导的参考,提升前端治理效能。三是强化司法裁判终局引领。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妥善处理涉新业态用工、社保缴纳争议等前沿与多发案件,以清晰、稳定的裁判规则向社会传导合法用工的司法标准,引导和规范劳资双方行为,从源头预防争议。下一步,普陀法院将继续协同各相关单位,深入落实建议要求,共同助力营造区域规范有序、公平稳定的用工环境。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