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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7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建代表提出关于解决“职业举报”应对难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作用,从源头上遏制恶意牟利行为
为提升审判质效,高效快速化解纠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采取三项举措优化繁简分流机制,提升快审案件诉讼效能。
(一)统一裁判尺度,审慎甄别权利基础
在审理涉及职业举报人提起的相关案件(如产品责任、买卖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纠纷)时,我院将加强对原告主体资格、购买动机、是否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等要素的审查。对于有证据证明原告系以牟利为目的,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并利用企业经营瑕疵进行恶意索赔、诉讼的,我院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尤其是2024年公布的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慎认定其“消费者”身份,对其惩罚性赔偿等诉求依法予以合理规制,引导诉讼回归维权正轨。
(二)区分瑕疵性质,依法平衡保护
严格区分企业的违法行为与经营中的轻微瑕疵。对于不影响商品服务质量、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广告用语、标签标注等方面的轻微、非实质性瑕疵,且企业能够及时纠正的,在裁判中避免“小错重罚”,体现司法宽容审慎,防止职业举报人借机渔利。同时,对于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实质性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三)密切关注职业举报人的动态,依法审慎处理
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依托‘一张网’系统进行案件检索,如发现原告在全国范围内提起的同类诉讼数量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我院将依法对其诉请予以严格审查,审慎认定其“消费者”身份。
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提升企业风险防范与应对能力
(一)加强合规经营指导,填补管理漏洞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院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法治宣讲进企业”、发布典型案例、召开座谈会、编印风险提示手册等多种形式,针对职业举报人高发的广告宣传、价格公示、标识标签、合同格式条款、经营领域不明等重点领域,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日常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法律法规要求,明晰法律边界,引导企业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减少因自身不规范经营而被职业举报人利用的风险点。
(二)提供精准应对策略,增强企业底气
针对企业遭遇疑似恶意举报不知如何应对的困境,我们将结合审判实践,梳理总结应对策略和经验。在普法宣传和调研座谈中,向企业详细介绍在面对恶意投诉、举报或诉讼时,如何依法固定证据(如购买动机证据、沟通记录)、如何向有关部门如实说明情况、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对滥用权利行为提起诉讼)等。帮助企业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滋扰,增强企业依法合规应对的信心和能力。
(三)推动多方联动共治,形成保护合力
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相关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对于在审判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助力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对于在案件审理中甄别出的职业举报人恶意投诉、诉讼等线索,依法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推动构建“行政监管+司法保障+行业自律+企业防范”的综合治理体系,共同遏制职业举报乱象。
三、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
继续深化数字化应用,优化诉讼服务流程,为企业应对包括职业举报人诉讼在内的各类纠纷提供便利。同时,对于进入法院的涉企案件,特别是可能涉及职业举报人的案件,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引导双方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降低企业应诉成本,快速恢复稳定经营秩序。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