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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陀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普陀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

普陀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五”规划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儿童承载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牢固基石。“十四五”时期,普陀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向好,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坚持全面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也是上海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普陀加速区域转型升级、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

当前普陀区妇女儿童发展总体向好,仍面临多重挑战: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尚需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制度仍需加强,生育养育支持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特别是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新兴领域女性劳动权益等方面亟待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与妇女儿童多元化需求之间仍存在差距,数字化转型过程带来数字能力提升需求与安全风险防范挑战。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对标普陀区总体规划纲要,立足区“协同创新活力区、半马苏河品质区”功能定位,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改革创新为动力、法治规范为保障,主动服务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推动妇女儿童家庭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到2030年,实现妇女全面高质量发展、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家庭支持体系更完善,建成包容平等、全龄友好城区,助力普陀区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

一、妇女优先发展领域与目标策略

(一)深化政治社会参与平等化,增强女性决策治理影响力

优化妇女政治参与机制,将性别平等理念深度融入决策全过程。完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严格执行各级人大、政协及村(居)委会换届中女性比例的规定,保障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正职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常态化推进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发现储备、培养锻炼与统筹配备,保障女干部在招录、培训、晋升、交流等各环节享有平等机会。畅通妇女建言渠道,拓宽女性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提高司法及基层治理领域的女性参与水平,在制定涉及公共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政策时,充分听取女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及妇女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保障就业创业性别平等,提高女性经济参与水平

1. 优化女性就业制度环境。加强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尤其关注外来务工、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及新兴领域女性群体需求,完善就业保障措施。增强生育保险对各类就业形态女性的覆盖与待遇水平,扩大妇女参保覆盖范围。健全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专项检查机制,依法惩戒就业歧视行为和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持续优化女性就业环境。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管理者及女职工关于反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2. 推动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统筹推进女性就业结构优化与素质提升,加快引导女性在聚焦沿沪宁优势产业和未来新兴赛道集聚。持续推进“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工作,常态化挖掘新就业岗位。创新女性就业指导服务模式,充分运用“15分钟就业服务圈”等为初次就业女性、生育再就业女性群体提供就业精准帮扶。加强对新兴领域女性联系服务与发展支持,拓宽职业成长与权益保障渠道。

3. 加大女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女性创业制度环境与激励机制,优化创业扶持政策。弘扬女性创业精神,大力宣传女性创业典型。持续举办普陀区女性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搭建女性创业平台。加强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鼓励其积极申报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等计划,落地落实“菁英贷”“女性友好供应链”等配套扶持政策。借力沿沪宁协同创新平台,开设“沿沪宁协同创新集市·女性专场”,整合优质科创与供应链资源,聚焦重点产业推动项目落地,实现市集从产品展示向多元产业服务载体转型。

(三)推进科教文化平等发展,女性人才结构持续优化

1. 推进女性“数字+”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发挥区业余大学(上海开放大学普陀分校)教育功能,增强文化艺术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教育功能,丰富社区教育资源,完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机制。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妇女文化艺术活动资源供给,满足不同女性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学习需求,提升老年、失业、残疾及新兴领域等女性群体的数字素养。

2. 加快女性人才选拔培育与发展。将女性人才工作纳入区域人才发展大局,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人才发展的制度保障。打造“沿沪宁菁英荟客厅”特色品牌,持续深化与沿沪宁八市、友好妇联城市及对口援建地区妇联的交流协作,推动区女性人才发展政策落地落实,多举措赋能女性科技人才发展。发挥女性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打造优质人才生态。优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女性参与高新技术领域专业技术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身心健康福祉

1. 加强妇幼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完善妇幼保健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保障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与比例,推动服务模式创新与质量提升,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规划布局,依托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足女性健康需求。完善社区妇女心理咨询和干预网络,加大对女性心理健康问题的防治和干预力度。

2. 推进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供安全高效的节育措施和连续服务。推动婚检、孕前优生检查与产前筛查一体化服务,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宫颈癌、乳腺癌“两病”预防、筛查和救治工作。加强面向青少年、退休及困难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积极推动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推动围绝经期与老年阶段重点推进慢性病、职业病防治及更年期保健服务,嵌入社区健康管理和照护体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为老年女性提供专业指导与课程,营造鼓励老年女性参与体育锻炼的友好环境。

3. 优化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与支持体系。健全精神心理卫生防治网络,完善从筛查、诊断、治疗到随访和双向转诊的全流程工作机制,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干预”。针对女性不同生命阶段,提供专项心理服务。拓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心理健康问题,破除病耻感。鼓励社区开展老年女性身心健康教育,推广适合妇女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

(五)健全权益保障网络,促进女性社会生活更美好

1. 完善女性权益保障机制。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优化法律援助体系,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发挥妇女公益诉讼和妇联维权服务机构热线作用,针对各类女性群体设立维权绿色通道。完善矛盾调解机制,积极拓展公益性法律服务,畅通多元诉求表达途径,全方位保障女性合法权益。精准对接困境妇女需求,落实困境妇女权益保障与帮扶救助。

2. 优化女性法治宣传与安全网络。强化法制宣传,提升全社会尊重与保护女性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各类传媒积极传播男女平等理念,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融入日常报道与内容创作中,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有关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重要信息。推动男女平等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3. 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抵制家庭暴力及各类侵害行为,加大对强奸、强制猥亵、家暴及网络性别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案件研判和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女性及时获得法律和心理援助。推动多部门联动协作,整合预防、疏导、调解、制止、惩戒与救助功能,完善反家暴预防、惩处、救助一体化工作体系。保障老年妇女人身、财产、居住、被赡养与扶养的权益,对虐待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二、儿童优先发展领域与目标策略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级,促进儿童全面健康

1.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体系。加强儿童健康服务队伍建设,优化儿童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推进医院儿童友好温馨场所建设,不断提高儿童看病就医满意度。推进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心理卫生科建设普及,提升精神专科医院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加强重点疾病防治与科研创新,重点聚焦出生缺陷、儿童罕见病和重大疾病。强化基层健康管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联动机制,拓展儿童保健功能,并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服务供给。

2. 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推进常态化科学监测,开展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异常等常见病筛查。提升营养指导、口腔涂氟、视力防护等公共服务精准化。严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分龄落实睡眠时长标准。加强性教育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分龄段科学引导儿童学习性教育知识。强化体育教学与设施支持,保障学生每日校内外运动不少于2小时,掌握2~3项运动技能,加快“一校两运动场”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教师与社会指导员队伍。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科学制定学生营养餐标准,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

3. 改善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动态监测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与发展趋势,健全“家校社医警”协同响应的健康促进机制。重点优化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将学生心理健康纳入区校考核与督学体系,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分级-干预”流程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升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配备率。健全医疗与社会支持网络,完善儿童心理卫生医疗服务,畅通转介就诊“绿色通道”,提升问题识别与干预能力。精准关爱困境儿童,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形成覆盖全体、响应及时、服务连续的心理健康促进体系。

(二)持续推进“适合教育”,高质量育人体系全面形成

1. 创新“立德树人”一体化育人格局。深入推进市级“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区”任务,深化上海“大思政课”建设整体试验区(华东师大-普陀区)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全面打造普陀“苏河思政”品牌。整合“校内+校外”“线上+线下”资源,持续推进“普陀大学堂”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建设,开展“红色研学”“社区志愿服务”“职业体验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

2. 推行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建立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衔接机制,全面推进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新增一批普惠性托育点,打造覆盖全域的“15分钟托育服务圈”。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多形式推进优秀园长、教师流动带教机制,多渠道提升园所管理能力和教师专业能力,提高保教队伍专业水平。

3.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普陀区儿童人口变化与城市更新规划,动态调整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建立学位预警机制,以保障学位供给充足、布局合理。深化“五育融合”,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人工智能普及课程。加强教师课程实施能力培训,构建骨干教师到教研机构轮岗机制,提升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流动实效。

4. 深化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推进高中教育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促进区域高中协同发展。推进科学高中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提升高中教育服务能级,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优势进行人才培养和校企对接。推动产教融合,加快中高职与职业本科贯通培养,强化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5. 完善全学段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特殊儿童教育公平,优化覆盖0~18岁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广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融合教育模式,全面提升残疾学生入学率和融合教育质量。

6. 健全新时代协同育人网络。推动建设新型家校社医“教联体”,打造学校、家庭、社会、医院全方位支持体系,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关心关爱。强化街镇及文旅、体育、科协等部门的协作,整合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社会资源,共建“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库”。充分挖掘普陀区红色文化、苏河工业文明历史文化等本土资源,丰富文化体验载体。拓展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阵地,持续优化校外实践教育体系,推动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及实验室向儿童开放,打造“馆校合作”实践平台。开发分学段社会教育课程,鼓励校企合作,推行“企业导师进校园”与“学生进企业”双向互动,全面提升校外育人共同体的质量与实效。

(三)完善福利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生活质量

1. 健全儿童医疗保障体系,着力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保障网络。优化参保流程和简化投保方式,确保儿童尤其是贫困儿童应保尽保。加强重病、大病儿童的医疗救助,适度扩大救助范围与标准,推动“一站式”服务建设,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慈善资源的有效衔接,并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推进科技助残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与残疾预防,切实提升儿童医疗保障与康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

2. 提升困境儿童保障与救助水平。加强困境儿童的动态跟踪和排摸工作,及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注重家庭赋能与能力提升,为困境家庭提供就业援助、育儿指导等服务,增强家庭自身功能。聚焦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孤独症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加强系统性支持,提供心理健康关爱、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融合服务及康复资源链接等帮扶举措,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3. 推进儿童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发展。健全基层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福利工作者队伍等队伍的准入、聘用、考核与奖惩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夯实队伍稳定性。加强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等专业培训,探索专业资质认证与激励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专业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将心理、教育、康复等专业化服务嵌入社区,增强服务可及性与实效性。

(四)筑牢安全保护网络,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1. 系统防控儿童意外伤害。强化制度监管与监测预警,建全多部门协同的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统一规范儿童活动场所、健身游乐设施及用品的安全标准与检查流程,确保大型设施定检合格率达100%。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必修课程,在校园和社区广泛开展交通、食品、用药、消防、防溺水等专题教育,提升儿童及其家长的自护自救和防灾避险意识。优化环境设计与风险防控,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婴幼儿用品、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

2.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强化司法打击与犯罪预防,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一站式”办案机制,加强新业态监管和重点场所治安管控。健全保护与干预机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服务体系,为受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济、心理疏导和临时安置服务。深入实施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对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性、兜底性监护服务,依法撤销监护权。深化教育矫治与源头预防,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和矫治教育模式发展,发挥法治副校长、阳光青少年社工和社区少年服务队作用,加强法治宣传和自护自救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 优化校园及周遍环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安保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校园护学机制,优化上下学专用步道等基础设施,定期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与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标准,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提高机构安全管理与隐患防范能力。依照职能查处校园周边200米内危害青少年健康的经营性场所,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与交通秩序维护,营造安全有序的成长环境。

4. 保障儿童网络安全与合法权益。健全网络保护协同机制,聚焦直播、游戏等重点领域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对大型平台实施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泄露儿童隐私、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及利用儿童实施的网络犯罪。实施数字素养计划,将数字健康素养纳入健康素养培育课程及体系。指导家长共同参与,形成预防网络成瘾与不良信息侵害的合力,全方位保障儿童数字权益。

(五)优化成长社会环境,全方位推进儿童友好

1. 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建设。推动落实《普陀区儿童友好空间规划与建设导则》,加强推进学校、医院、交通枢纽、公园、商圈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增补儿童活动场所和设施。推动苏州河儿童友好滨水空间建设提质升级,完善安全防护、游憩玩乐、无障碍出行等功能。着力优化实体文化空间,建设“书香普陀”,打造“儿童友好城市阅读新空间”“社会大美育”课堂等新型文化场景,优化儿童阅读环境。推动打造一批优秀儿童优化空间改造项目、特色实践点及品牌特色活动,构建环境友好且适宜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园。

2. 推动儿童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鼓励区内优质中小学校、区体校、公共体育场馆、社会组织、企业等合作,共同开展体育健康教育、运动技能普及、课余体育服务、运动队建设及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用好学校各个角落打造“微操场”“微运动场”,用好公共体育场馆,拓展学生运动空间。

3. 推进儿童参与环境深化发展。强化儿童优先原则,涉及儿童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时,充分考虑和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探索建立儿童优先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级、街镇、居村三级儿童议事体系,深化“智普小湾”儿童议事会项目,健全儿童长效议事机制。不断拓展儿童参与渠道,建立儿童建议的“收集-交办-反馈-评估”制度化通道,确保合理建议落地有声。创新儿童参与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和引导儿童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服务与劳动,力所能及参与社区和城市治理。

三、家庭优先发展领域与目标策略

(一)完善综合支持体系,赋能家庭可持续发展

1. 健全家庭支持政策保障。落实生育支持、住房保障和养老医疗等政策,减轻家庭负担。优化家庭社会保障政策,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加强临时救助帮扶力度。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倾斜,如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予多子女家庭,降低居住成本。

2. 强化困难及特殊家庭帮扶救助服务。做好困难家庭底数排查,建立重点家庭关心关爱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实施精准识别与分类帮扶。组建家庭教育社工师队伍,引入阳光青少年社工、“爱心邻家妈妈”等社会力量,联动未保工作站、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为重点特殊家庭及儿童提供精准有效的帮扶服务,助力特殊儿童家庭提升照护能力。促进救助、就业、医疗、保险及慈善帮扶等各类资源的协同发力。

3. 强化家庭生育与养育支持。大力宣传支持生育养育政策,推动生育津贴、育儿补贴和陪护假贯彻落实。对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灵活就业女性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女性强化生育保险保障。鼓励企事业单位弹性工作安排和提供职工托育服务,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和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为家庭育儿创造更友好的时间条件。进一步规范母婴设施建设管理,推进星级母婴室、星级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拓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点,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研究托幼服务向小月龄幼儿延伸。持续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第三卫生间。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义务教育阶段同校就读创造条件。

4. 促进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健全行业规范与支持体系,鼓励家政机构实行员工制管理,维护从业人员劳动者权益。优化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强化动态监管,并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引导企业和人员提升服务水准。推进家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分层分类的职业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高质量发展,优化家庭养育生态

1. 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普陀区普惠公平、优质高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级家庭教育联合体作用,整合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普陀家长学校、“家+书屋”家庭教育新空间等阵地平台,推进“15分钟家庭教育服务圈”建设。强化家校社协同机制,优化家庭教育课程资源库。加强家庭教育社工师、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拓宽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来源渠道。全覆盖建设区级家长学校社区站点,优化学校家长学校课程指导,拓展线上家长学校功能,提供课程推送、在线咨询、案例分享等一站式服务。持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理念。

2. 强化全覆盖、精准化的高质量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区域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充分利用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分层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完善机构准入与管理规范,促进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专业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供给。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推广家庭体验工作坊、案例研讨等互动方式,融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从群体教育到个体赋能的转变,家庭教育指导满意度不断提升。

3. 优化支持家庭全周期发展的教育指导服务。依据家庭不同发展阶段提供精细化、系统化课程与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学校、数字平台等多元载体,整合专业力量,建立从婚前到子女成年的全程服务链,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连续性、精准性与全覆盖,助力家庭实现全周期良性发展。

(三)推进家庭文化建设,促进家庭生活和谐幸福

1. 完善家庭文化建设体系。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内容深度融入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加强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街镇社区学校等阵地建设。创新文化宣传形式,宣传引导青年建立新时代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打造婚育友好型社会。以环球港“云端婚姻登记”为抓手,优化结婚登记场所配套建设,发展甜蜜产业。加强家庭文化类作品创作与广泛传播,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陀红色文化及廉洁家风内容。加大对各类优秀典型家庭的服务支持力度。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2. 保障家庭安全生活环境。强化法治与安全防护,深化《反家庭暴力法》等面向家庭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家庭安全环境建设,开展防止诈骗行动,提升家庭防诈骗能力。定期针对儿童居家环境、长者家庭、困境家庭进行家庭生活环境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逐步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感受度,扩大“三中心三诊室”建设范围,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级。不断赋予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半马苏河、桃浦、真如等地区健康支持元素,因地制宜,增加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路等户外设施,提高家庭健康环境可及性和体验度。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职能领域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与家庭建设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经费保障工作,优化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功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协同的服务格局。加强妇女儿童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服务阵地数字化、平台化与智能化转型。完善规划指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优化监测评估制度,系统开展年度监测和阶段性评估,持续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健全多维度监督机制,形成“监测-评估-反馈-改进”的管理闭环。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拓展宣传形式,将性别平等理念、儿童优先意识及家庭文明建设融入公共宣传和教育活动中,提升全社会认知度和认同感,讲好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普陀好故事”,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注重家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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