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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武威路1087弄5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130230720《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 及所附的有关文件 、图纸 、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 2025〕113 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以普发改投〔2026〕8号文调整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武威路1087弄5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 目 规划土地意见书( 编号:沪普设(2026)CA310107202600022 ),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武威路 1087弄 59 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二 、建设项目代码:31010713295211820251A3101003。

三、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桃浦镇武威路 1087弄 59 号。

四 、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道路用地。

五 、现状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六 、建设工程性质:旧住房成套改造。

七 、建设用地面积:61911.45 平方米。

八 、建设规模: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九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增加现状建筑高度( 以实测为准 )。

2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 、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中的有关要求。

3 、 应做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 、其涉及消防、生态环境、卫生、绿化、市容、交警、建设、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 ,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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