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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曹杨八村4甲、4乙、4丙、16甲、16乙、70、171、171甲、172、172甲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35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设变〔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50712197316《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设〔2019〕58号文核定(沪普设(2019)CA31010720195674)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对项目名称、建设范围、建设规模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名称由“曹杨八村4甲、4乙、4丙、16甲、16乙、70-71、171、171甲、172、172甲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调整为 “曹杨八村4甲、4乙、4丙、16甲、16乙、70、171、171甲、172、172甲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2、建设用地位置由 “普陀区真如镇街道曹杨路八村4、16、70-71、171-172号”调整为“普陀区真如镇街道曹杨路八村 4、16、70、171-172号”。
3、建设规模由“新增建筑面积1672.62平方米(本项目为扩展改造工程,原建筑面积9815.78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11488.4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1672.62平方米),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调整为“新增建筑面积1430.47平方米(本项目为扩展改造工程,原产证面积8481.33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1430.47平方米),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其它未予变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设〔2019〕58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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