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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普陀区长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筑部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33023758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规划资源普许方〔2025〕1号文审定沪规方普(2025)DA31000720250002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已完成该项目许可证核发。现因部分单体设计提升,你单位申请方案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取消一号门游客服务中心。

2、部分单体调整,分别是:二号客厅公园服务用房、勇敢者道路服务用房、游乐场管理用房、铁臂山南侧公园服务建筑、大舞台建筑、科普基地建筑、一号码头管理用房、二号码头、雷锋铜像厕所、游乐园厕所、科普基地厕所、变电站1、变电站3、电气设备用房、垃圾房。

其他未予变更事宜按照沪规划资源普许方〔2025〕1号文审定的沪规方普(2025)DA31000720250002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沪规划资源普许建〔2025〕2号文审定的沪规建普(2025)FA310007202500052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规划资源普许建〔2025〕1号文审定的沪规建普(2025)FA31000720250003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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