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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桃浦社区H1-6养老院(暂名)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5120322108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19〕51号文审定沪普方(2019)DA3101072019562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方案优化,你单位申请对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总平面图变更下列内容:

1、连亮路出入口宽度减小至7米。

2、东北侧新增4米消防出入口。

3、地面非机动车数量减小为26辆,布局调整。

4、液氧气化站围合范围减小。

5、绿化及场地布局调整。

6、东侧及北侧围墙取消。

7、总平面图相应指标调整。

其他未予变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19〕51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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