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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潮州路518、538号地块普陀城市公寓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50209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5〕4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金明大酒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5120122073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 (2025)DA31010720250091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金明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潮州路518、538号地块普陀城市公寓。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潮州路518、538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 。
五、可建用地面积:10861.01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37434.0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26159.57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2.41。
九、建筑高度:51.45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房管、生态环境、消防、卫生、绿化、市容、建委、交通、交警、 民防、应急、邮政、地震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架空层、装饰构架等部位不得围合封闭改作他用。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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