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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曹杨中学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92921121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5)DA31010720250072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曹杨中学改扩建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征镇祁连山南路1069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完全中学用地(Rs1)。

五、可建用地面积:46188.60平方米。

六、新建总建筑面积:47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800平方米。

七、新建计容建筑面积:32073.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46。

九、绿地率:不小于17.4%。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23.95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教育、生态环境、消防、卫生、绿化、市容、交通、交警、 民防、水务、应急、电力、建委、长征镇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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