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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61-02、065-0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金隅京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102515628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85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金隅京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61-02、065-01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方渠路、065-02地块,南至武威路,西至景泰路,北至桃竹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061-02地块10499.8平方米;065-01地块7911.6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061-02地块总建筑面积45819.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826.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993.30平方米);065-01地块总建筑面积28556.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198.53平方米,地下建 筑面积7358.41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061-02地块26249.50平方米;065-01地块19779.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61-02地块2.5;065-01地块2.5。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35.0%。

十、建筑高度:061-02地块51.35米;065-01地块54.95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生态环境、消防、应急、卫生、绿化、市容、交通、交警、民防、建管、房管、邮政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本项目经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程序,对约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调整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

4、061-02、065-01地块及莫高路地下空间由同一主体开发,同步启动实施。地下空间穿越市政道路覆土深度不低于3.0米,并满足管线敷设等设施覆土要求。

5、本项目架空层应用作公共用途,架空层不得围合封闭改做他用或者出售、出租。

6、本项目周边涉及多条在待建道路,后续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衔接。

7、本项目不设置机械停车位。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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