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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2年03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文件

普教计〔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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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

施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


普陀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零星修理 绿化 场地 办法 通知

普陀区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2月21日印发


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

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经费自理自主实施的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的管理,合理安排经费,确保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各中心、区业余大学、区教育学院等单位(以下统称“学校”)经费自理自主实施的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执行。施工项目经费来源包括公用经费、局拨经费、事业收入、社会捐赠等。

二、施工项目确定

1、学校确定施工项目,应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提交学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学校不得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全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50万元。

2、有关结构性变动的项目内容(如移门窗、封拆墙体等)和增加高功率电器(如空调、厨房电器、热水器等),需经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实施。

三、施工队伍选择

1、预算资金50万元内的施工项目,学校应选择经过年度政府采购后确定的合格工程承包商来实施。合格工程承包商名单将按年度发布(2012年度合格工程承包商名单见附件8)。

2、预算资金超过50万(含50万)的施工项目,必须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向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基建管理中心统一报区政府采管办审批。根据审批结果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四、合同及附属合同签订

1、学校必须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工程合同时,学校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并认真查验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与资质证书持有单位相一致的公章。

2、各种合同、协议书应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校级领导)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施工单位加盖的公章应该与施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施工单位的签署人应提供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书。

3、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不得使用“大约”、“大概”、“另有约定”等模糊表述。施工合同的空白处必须填写,如无补充内容,应用文字“无内容”填写,不得划线代替或留白(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样式可参照附件2、3、4)。

4、学校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书、安全协议书(具体样式可参见附件5、6、7)。

五、合同备案

1、施工项目开工之前,学校应填写《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场地、绿化等施工项目报备表》(见附件1),并将该表和已经签署的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等附件,以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等送交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备案。

2、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根据学校送交材料以及工程的具体情况,可要求学校补充提交相应资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合同,可建议学校和施工单位修改合同内容。对学校与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3、未经备案的施工项目,不得开工。

六、竣工结算

1、施工项目结束后,学校应及时组织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学校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2、学校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后,应组织审核,并交区教育局审计科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所需费用列入建设成本。审计报告送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备案。未经工程审计的项目,学校不得支付工程尾款。

3、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留足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施工单位。

七、监督管理

1、区教育局将定期组织检查,凡施工项目未向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报备或报备手续不全的,故意支解或变相支解项目的,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2、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建立历年参与普陀区校园建设的施工单位资料库。对信誉好、质量好、管理规范的施工企业,推荐进入政府采购信息库参与竞标。对管理混乱、学校投诉较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及时反馈给区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予以惩处。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普陀区教育局2008年4月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绿化、场地等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普教办〔2008〕3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场地、绿化等施工项目报备表

   2、普陀区学校零星修理工程合同(样本)

   3、普陀区学校场地施工合同(样本)

4、普陀区学校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5、工程质量保证书(样本)

6、廉洁协议(样本)

7、安全管理协议(样本)

8、2012年度普陀教育零星修理项目合格工程承包商名单


普陀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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