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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普陀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年08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制度,有效利用住所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上海市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4〕2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经营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方式1:来信反馈。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3号楼106室,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许可科,(021)22234527,邮政编码:200062。

方式2:电子邮件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djxkyspt@163.com。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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