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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辖区内沪宁城际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划定普陀区辖区内沪宁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公告如下:

一、沪宁城际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沪宁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沪宁城际铁路K0+483-K11+681(11198米)

序号

行别

沪宁城际铁路上海市普陀区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上行线

K0+483-K11+681

 

10

 

上行线小计

11198米

 

1

下行线

K0+483-K11+681

10

   

下行线小记

11198米

 

二、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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