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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二批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普陀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拔聘任程序规则(试行)》,区政府决定在首批选聘3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再选聘9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由此共同组成“普陀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库”。今后,本区各部门、各单位均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需求,从该法律顾问库中自行择优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担任区政府第二批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具体人员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万梅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执业律师)

  毕玥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李夙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执业律师)

  李世刚 复旦大学副教授(法学专家)

  吴军 上海市万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汪东 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

  陆建 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金冰一 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高兴发 上海达晨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聘任期限自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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