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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落实房屋管理、绿化市容力量下沉街道、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普陀区关于落实房屋管理、绿化市容力量下沉街道、镇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7日
普陀区关于落实房屋管理、绿化市容力量下沉街道、镇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和市委“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对接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对接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通过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条块职责关系、整合条块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切实增强街镇的服务和治理能力,加快建立“属地化管理、快捷化反应、责任化运作”的综合管理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对接工作方案》的精神,推动街镇房管办事处、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实行“街(镇)属”、“街(镇)管”、“街(镇)用”。
(二)坚持职责清晰、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厘清条块职责,加强条块对接,房管、绿化市容队伍下沉街镇后,街镇对下沉机构和人员全面履行管理职能,职能部门负责对下沉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监督检查等。
(三)坚持事随人转、费随事转原则。根据下沉的街镇房管办事处、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承担职责,以“事随人转、费随事转”的原则,将涉及属地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和绿化市容相关事项直接转至街镇,相关经费由区财政划拨街道,确保各项工作不断不乱。
(四)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原则。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区域实际,制定科学严谨操作办法,按照“人员编制配足,薪酬待遇锁定”的原则,理顺体制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共同做细做实做透下沉人员思想工作,保障下沉队伍权益,做好各环节工作衔接,做到队伍下沉平稳有序,稳妥推进工作。
三、任务内容
(一)做实下沉机构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的街镇房管办事处、区绿化市容局下属的街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由原职能部门下属调整为街镇下属,在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挂牌,实行“街(镇)属”、“街(镇)管”、“街(镇)用”。
1、机构名称。在各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增挂“普陀区XX街道(镇)房管办事处”牌子和“普陀区XX街道(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牌子。由绿化市容局负责在街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挂牌成立前,先行做好各街镇市容管理所和绿化分所合并的相关工作。
2、机构职责。梳理下沉的街镇房管办事处、绿化和市容管理所的相关工作职责,各街镇房管办事处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屋行政管理等工作,各街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专业巡查、投诉处置、社会宣传等工作(详见附件1和附件2)。
3、人员编制。核定下沉的街镇房管办事处、绿化和市容管理所人员编制。8个街道和长征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房管办事处、绿化和市容管理所)编制由8名调整为25名,桃浦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房管办事处、绿化和市容管理所)编制由15名调整为36名。所需编制由区房产管理中心、区市容环境事务管理中心、区社区绿化管理所调剂下沉,区房产管理中心编制由155名调整为75名,区市容环境事务管理中心编制由112名调整为39名,区社区绿化管理所编制由47名调整为26名。
4、领导职数。重新核定各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建议由各街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1名副主任专职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相关工作,1名副主任兼任房管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兼任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可使用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工作规定执行。
(二)做好下沉具体衔接
1、关于组织人事关系。下沉机构人员的行政关系划转至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党组织及工、青、妇关系也同步划转,人事档案移交街镇相关管理部门。下沉人员事业身份不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的方式不变,现职科级领导干部的职务职级不变。
2、关于日常管理。由街镇对下沉机构全面履行管理职能,下沉机构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下沉人员的日常考勤、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均纳入街镇管理范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下沉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监督检查等。
3、关于人员招录工作。下沉机构人员招录的主体为街镇,由街镇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录计划,在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按照有关程序实施统一招录,相关职能部门在人员招录上有建议权,确保更好地符合岗位专业需求。
4、关于干部任免使用。下沉机构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提拔、任免等工作,由街镇征求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依据干部任免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
5、关于考核奖惩。按照“条考业务、块考服务”的原则,由街镇作为主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下沉机构的日常管理考核、年终考核及人员奖惩。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区层面对街镇年度对应条线相关项目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街镇对下沉机构年度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
6、关于工资福利。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标准,按照“保留待遇、锁定到人”的原则,由区人社局牵头负责,会同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研究制定街镇下沉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建议方案,原则上确保下沉人员收入不低于下沉前的水平。
7、关于行政执法。本次下沉街镇共涉及行政行为事项39项,其中房屋管理8项、绿化市容31项。上述事项采取委托执法方式,由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分别委托街镇实施。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律主体仍为区房管局和区绿化市容局,复议应诉所涉及的具体工作(如答辩、举证、出庭等)由街镇负责办理。(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8、关于经费保障。由街镇统一将下沉机构年度日常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由各街镇负责核拨,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9、关于资产管理。对下沉机构现有固定资产包括设备、车辆、办公用品等,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资产登记造册变动产权手续,全部移交街镇管理。下沉机构办公场所作为不动产保留原资产属性。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推进区房屋、绿化市容管理力量下沉工作,狠抓时间节点进度,协调解决下沉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与障碍性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好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制定和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并积极抓好落实。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要建立队伍下沉街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具体工作的操作落实。各街镇要做好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区编办、区社工委(区社区办)、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和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要配合做好保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下沉工作扎实推进。
(三)稳步有序实施。各相关部门结合市有关推进房管、绿化市容管理力量下沉一系列政策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对接调整,保持普陀区工作要求执行与全市政策指导的一致性。加强对下沉工作方案任务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普陀区下沉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支持与保障支撑,确保工作目标的落实。
附件:1.各街镇房管办事处工作职责
2.各街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工作职责
3.关于房屋管理、绿化市容力量下沉街镇有关行政执法事项
4.房屋管理力量下沉街镇的行政行为清单
5.绿化市容力量下沉街镇的行政行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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