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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

市政府:

  2015年,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普陀区根据全市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有序推进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超额完成年度和“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区县政府开展2015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专核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6〕61号)的要求,普陀区政府对2015年全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陀区2015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2015年市节能办下达至普陀区的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是: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2015年我区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28%,降幅超过“十二五”规划节能目标年均下降率(3.66%)0.62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二)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

  “十二五”期间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4.66%,超额完成累计下降17%的“十二五”节能目标。

  (三)超额完成年度能耗消费控制目标

  2015年市节能办下达至普陀区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是: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率控制在4%之内。为了顺利完成年度能耗消费控制目标,年初将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至各责任单位,通过发文形式下达任务,加以控制落实。2015年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实际为69.35万吨,同比增长2.03%,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

  二、普陀区2015年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2015年是普陀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收官之年。在全区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强化目标责任

  1、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2015年年初,印发了《普陀区节能减排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普节减办〔2015〕1号),提出7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分解落实到各推进部门。印发了《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2015 年节能目标的通知》(普节减办〔2015〕3号),对工业、非工业、建筑楼宇领域的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节能任务目标。

  二是开展评价考核。2016年年初,区节能办根据区统计局等口径数据,对《普陀区节能减排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普节减办〔2015〕1号)、《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2015 年节能目标的通知》(普节减办〔2015〕3号)中下达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节能目标任务的职能部门、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是定期公布能耗指标和考评结果。在2015年区节能办第二次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半年能耗指标进度情况;在2016年全区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上,通报了2015年职能部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区统计局《普陀统计月报》每月定期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及非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数据。通过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耗指标和考核结果公示,增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意识,便于社会共同监督。

  2、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有效运作

  一是节能管理机构和节能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区长亲自担任组长,区发改委、区商务委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区发改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部门推进会、项目推进会等,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定期研究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召开了2015年全区节能减排推进大会,对年度节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区节能办召开多次专题工作会议,对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低碳社区创建工作推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研究、安排。

  3、实施问责和表彰奖励制度

  一是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在2016年区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通报2015年职能部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通过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创建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成功的上海晋元高级中学给予表彰奖励。

  二是对完成情况有差距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印发《关于201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优化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一是扎实推进重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完成经市产调办审核、支持的第一期重点区域企业调整工作,第二期任务推进过半,实现年能耗下降共计1.16万吨标准煤,完成年度目标。

  二是工业能耗占比实现下降。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2015年普陀区工业能源消费量占本区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7.96%,较上年下降0.90个百分点。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培育能耗低、产出高的企业。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2015年普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比重为20.05%,较上年上升2.47个百分点。

  3、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2015年普陀区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0.83%,较上年上升0.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62%,下降率在全市中心城区排名第四。

  (三)实施节能工程

  1、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有所增长

  一是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根据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情况,节能减排项目支出执行1405.47万元,与上年(1380.77万元)相比稳中有升。

  二是加强节能资金管理。根据《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投入。2015年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审核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重点项目的节能量进行核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对现行《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成效进行总结,分析“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开展《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

  2、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2015年全年组织实施各类重点节能减排工程30项。其中,产业技改项目17项,实现年节能量4573吨标准煤,较上年增长78.8%;建筑节能项目2项,新建、改造节能建筑面积6.67万平方米。

  3、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根据《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专项扶持范围,对在用能管理、节能降耗方面成效显著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补贴。

  二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了上海古井金豪酒店综合节能改造、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给予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专项拨付资金共44万元。

  (四)优化能源结构

  1、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提前完成“十二五”工业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区重点项目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二氧化硫减排工程。2015年完成桃浦热力公司所有燃煤锅炉停用任务,目前普陀区无工业源燃煤、重油锅炉。

  2、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光伏项目并网容量共计401.63KW,其中:锦江麦德龙普陀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350KW;个人光伏项目10项,并网容量51.63KW。

  (五)加强节能管理

  1、稳步推进工业节能

  一是完成工业节能目标。2015年全区工业能耗总量为12.45万吨标准煤,较上年下降1.8%,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97%,完成工业节能目标。

  二是加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对5个年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下达节能目标,定期跟踪监测企业用能情况,就加强节能管理、降低产值能耗进行沟通与指导。根据上年企业能耗情况,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进行监测,将全区94个工业企业纳入用能监测范围。

  2、大力推进建筑综合节能和物业节能

  一是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5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38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4.4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3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15.4万平方米。

  二是大力推进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筑能源审计、建筑节能项目备案等工作。第一,继续推进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能耗监测范围扩大至82栋大型公共建筑楼宇,推进实施软硬件系统升级、平台及物业端应用优化、移动APP开发等项目,有效提升了平台负载能力、优化了应用水平。第二,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发挥审计成果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专业公司对东渡国际大厦、古井假日酒店开展能源审计。利用能耗监测平台数据和能源审计成果,开展古井假日酒店合同能源改造项目,成功申报“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推动华东师范大学文科大楼大修工程等6个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第三,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备案率达到100%,新建建筑全部执行65%以上的节能设计标准,并按要求审图通过,建设项目没有发生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或降低节能标准的行为,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通过审图的设计文件施工。

  三是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整体式住宅及对物业服务企业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一,对全装修住宅进行全过程监管。从落实建设比例、新开工登记、预售、交付等环节予以把关。2015年新出让土地,全装修比例不低于60%,其中长风和真如副中心地区为100%(低层住宅除外),并要求土建和装修设计一体化。全年共交付全装修住宅5.98万平方米。第二,积极推进装配整体式住宅。在土地出让环节,按照文件规定对装配式住宅建设比例明确提出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从源头上加以控制,确保2015年住宅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50%的装配式住宅。真如地区B3地块东北侧项目落实了100%装配式住宅建设的要求。第三,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楼宇节能工作,召集重点楼宇物业相关人员参加能耗统计培训、区节能减排大会,就企业如何加强用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与指导,建立跟踪反馈机制。

  3、加强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

  一是推进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商业、旅游饭店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24%,完成商业、旅游饭店业节能目标。

  二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年初,将节能目标分解至上年度能耗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非工业企业,以定期发布用能情况分析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开展目标完成情况督查及年度考核。根据能耗统计数据,以发文形式对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商业企业进行表彰,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加强节能管理。

  4、加强交通运输业节能

  一是完成市下达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制定落实黄标车、老旧车辆环保治理工作方案,通过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表率作用率先淘汰黄标车,实施强制注销政策,分解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至街道镇等措施,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根据市反馈信息,普陀区已完成黄标车治理工作目标。二是做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根据统计局能耗数据,对一嗨租车等交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节能目标,并以发文形式对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5、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完成年度节能目标。2015年列入统计范围的区级机关、街镇机关、卫生机构等单位,完成年度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下降目标。

  二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和本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区级机关能耗监测系统,在机关大院安装数字电表和中央服务器,对照明、插座、空调动力和特殊用电能耗情况实施全天候监控。

  三是完善能源统计制度。落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及上报工作,召开公共机构能源统计培训会,覆盖机关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公共机构用能单位,督促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节能台账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到安排专人统计能耗,如实记录能源消费数据。

  四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区政府机关开展节能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开水箱、地下车库照明等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对用水设备进行计量管理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街道镇机关加强用电设备检查、应用节能产品,如,长征镇通过用电设备检查,淘汰能耗较高的4台老旧空调,并将机关大楼内所有照明灯更换为LED。区中心医院经多年持续推进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于2015年初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六)积极推广节能技术

  1、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一是大力推动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和节能技术应用项目,对上海自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应用PET工艺节能和环保改造项目、上海茂晶实业有限公司空调节能改造项目、4家菜场和1所学校的LED应用项目等给予资金扶持,扶持金额共计79万元。引导建筑建设单位使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如,桃浦村农民动迁配套商品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采用了新的GY反射隔热涂料石膏基轻集料砂浆外墙保温系统。

  二是组织节能技术交流活动。区科委先后与区制冷工程学会联合举办节能技术专题交流研讨会,与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联合举办青少年能源科普夏令营,与区节能科技协会联合举办曹杨社区节能宣传活动,与区建筑工程学会联合举办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研讨会等活动。

  2、逐年增加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产品推广资金

  2015年,在科技资源配置上优先考虑节能项目,积极组织节能减排项目申报科技专项计划,全年共有88家企业、266个节能项目获市、区级科技资金扶持,其中成果转化项目5项、区科技创新项目13项、区科技创新研发人才专项项目6项、技术合同项目115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项目126项,区级资金支持共计190万元,较2014年增长22.58%。

  (七)加强监督检查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相应配套措施

  落实《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投入,2015年对上海斯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古井金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的17个产业技改项目共给予220万元资金扶持,撬动社会投资12391万元,实现年节能量4573吨标准煤。对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茂晶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个建筑节能项目共给予57万元资金扶持。

  2、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要求的相关文件,将项目节能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要求(备案项目与部分核准项目按有关规定免于节能评估),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完成节能审查和节能登记14项。

  3、用能单位贯彻执行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

  贯彻执行执行《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节能法和部门职责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建交委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依法开展了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如,贯彻《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开展商品过度包装集中整治活动,2015年完成市移送不合格后处理4件,对2家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开展检查和整改回访。贯彻《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开展能源效率标识执法检查,围绕11批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29项产品,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对发现问题的产品禁止销售,要求相关销售商进行整改。贯彻《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对未进行能效测试的锅炉使用单位进行通报,要求使用单位按规定定期进行锅炉能效测试。

  (八)加强基础工作

  1、积极宣贯和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

  在建筑、商业、工业等领域积极宣贯和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督促企业对照合理用能指南,加强节能管理。切实推进锅炉定期能效检测工作,召集锅炉使用单位,举办锅炉节能培训班,对《锅炉使用管理规程》、《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进行了宣贯与释义,并从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节能减排意识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未进行能效测试的锅炉使用单位进行通报、要求整改。组织工业、服务业前50名用能企业领导,举办《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及实务操作培训。组织《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节能相关扶持政策宣讲。组织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三方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座谈会。

  2、推动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力量和计量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相关制度。第一,邀请相关专家为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指导,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提高能源计量管理意识、落实《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要求,指导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第二,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按期完成了上海好德便利有限公司的能源计量审查,并督促其完成了整改工作,配合市对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工作。第三,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引进市级计量人员培训,为区域内重点用能单位提供集中式免费培训;开办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班,22家用能单位40余名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30人通过考试取得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证书

  3、加强节能统计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业、非工企业能源统计工作,区、街道镇两级统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报表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并积极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二是确保能源统计力量。区统计局配备了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各街镇也安排了统计力量。加强节能业务培训,以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组织开展了全区能源统计年定报培训,培训覆盖各街道镇、工业企业、非工企业等基层单位能源统计相关工作人员。

  三是加强能源消费情况分析。依托《普陀统计月报》,公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监控的非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做好节能降耗数据分析和预警工作。撰写全区节能降耗情况分析报告,分析我区能源消费状况、消费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提高预警预测分析能力。

  4、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一是围绕主题活动开展低碳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如,区市场监管局为市民讲解能效标识、商品过度包装、电梯安全与节能相关知识,深受市民欢迎;区环保局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为契机,采用环保知识版面宣传、环保文艺汇演、环保咨询等主要形式,举办“可持续消费全家总动员宣传活动”、“上海市2015年世界环境日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等,树立节能环保、绿色生活理念;区商务委开展创建“绿色节能循环示范园区”揭牌系列宣传活动,组织职能部门、街镇、市北供电公司、能源企业等共同参与宣传。

  二是积极推进宣传设施建设和绿色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三期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开展多次参观活动。华师大四附中、尚阳外国语学校、兴陇中学3所学校被授予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回民小学和玉华中学成功创建区级绿色学校。新沪小区、海上名庭、光明城市公寓3个小区完成区级“环保绿色小区”创建。

  三是积极推进试点创建。曹杨新村街道南梅园社区申报创建本市首批创建低碳社区试点获批,区、街道、社区合力深化研究,对建设方案进行深化并有序落实,在积极开展软环境打造的同时,推进了电梯节能改造、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一系列项目。真如地区开展本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试点申报工作,研究制定了建设方案,提出了低碳交通、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一系列低碳项目。

  总体来说,我区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节能工作目标与任务,对照《上海市区县政府“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评分表》,我区自查结果为100分,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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