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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普陀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年—2020年)》的通知

2016年02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普陀区区域卫生规划(2014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4日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率,增强综合服务能力,适应普陀区人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4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沪府发〔2013〕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区域基本概况

  普陀区区域面积55.53平方公里,辖8个街道、2个镇(2013年为6个街道、3个镇;2014年,新设万里街道,并将真如镇改为真如镇街道),其中居住用地面积约23平方公里。到2013年底,本区常住人口129.56万人,户籍人口88.58万人,户籍60岁以上老龄人口25.66万人,户籍0-3岁2.6万人,户籍出生人口6693人,流动人口出生2715人。

  2013年,本区户籍人口人均期望寿命81.89岁,其中男性79.71岁,女性84.16岁,婴儿死亡率2.2‰,孕产妇死亡率15.72/10万。

  参考本区城市发展总体思路、空间布局及相关规划,根据人口预测,本规划根据130万常住人口规模计算卫生资源配置。

  (二)区域卫生资源总体状况

  1、体系建设。通过连续三轮的公共卫生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我区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布局合理、运作协调的公共卫生体系架构基本形成,有效应对了各类公共卫生疫情和突发事件,保障了城市安全;通过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初步实现。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各级各类医院为主体,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为延伸的医疗服务网络,总体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在长风生态商务区整建制迁入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中心和区妇婴保健院,妇幼医疗、保健集群优势得以显现,优质资源的可及性进一步增强;西部医疗联合体规范运行,在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的梯度支撑、双向转诊工作机制方面作出积极探索;本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实现了均衡布局、覆盖全区,有效发挥了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作用。

  2、资源布局。“十一五”以来,通过扩建、新建和结构调整,“10、15、20分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建成并不断完善,120急救站点增至6个,急救半径由8公里缩短至4-6公里,保证急诊病人能够在10分钟左右得到及时的救治;本区居民步行15分钟左右即可到达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建成全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卫生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确保接报突发事件20分钟内即可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处置快速、有序、有效。

  3、资源规模。截止2013年底,全区共有卫生机构(含执业诊所和企业医疗执业机构)165所,其中三级综合性医院2所,二级综合性医院2所,二级专科医院2所,区级专业防治站所2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卫生监督所1所、中等医学教育学校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36个,社会办医院3所,社会办老年护理院1所。全区共有卫生工作人员836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084人(执业医师2461人、执业助理医师100人、执业护士3021人),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8人,每千人口拥有医生数1.98人;全区现有病床6106张,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病床4.71张。

  4、服务能力。“十一五”以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量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2013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人次数1243.91万人次,其中二、三级医院业务量占50.91%;门急诊诊疗总数1231.79万人次;急诊抢救5.3万人次,抢救成功率97%;出院12.87万人次;住院手术4.5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5.7%。期间,区中心医院晋升三级医院、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高分通过等级复评审、区利群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长征、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真如、石泉、甘泉、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面临的形势

  1、医改背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将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09年本市启动新一轮医改,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要求卫生工作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上海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本区在医疗资源布局、政府补偿机制、信息化建设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等重点和难点工作上取得突破,在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制度保障,为本区深化医改提供了信心和动力。

  2、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当前,本区以打造“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为目标,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为卫生计生事业的进步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有力支撑。此外,普陀区作为上海西大门,是连接“长三角”的重要纽带,使本区医疗卫生工作向“长三角”地区辐射成为可能。

  3、人口结构变化。区域人口增长加快,截至2013年底,全区常住人口129.5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88.58万人,流动人口40.95万人,较2003年,10年间,常住人口增长28.3%,流动人口增长117.24%。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2013年底,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从24.1%上升至29.0%。第二轮生育高峰影响加剧,2011—2013年,全区常住人口出生分别为9318人、11423人、9408人。

  4、疾病谱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增多并已成为致死的主要因素。2013年,全区市民疾病谱死亡顺位中,循环系统疾病和肿瘤疾病分列第一、第二位,死亡率分别达371.62/10万、282.10/10万。传染病依然是危害居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13年,普陀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前三位的疾病是:肺结核、梅毒、急性病毒性肝炎。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07.15/10万。H7N9等一些新发生传染病对本区公共卫生安全存在潜在威胁。此外,精神卫生问题不容忽视,2013年普陀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为6461人。疾病负担的加重带来服务需求的增长,对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增加卫生服务供给、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5、发展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普陀区立足“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和“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建设,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攻坚阶段。卫生计生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又要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土地和卫生费用等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大,单纯追求规模扩张、粗放型、高消耗的外延式发展模式将难以为继,卫生事业发展方式向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减少浪费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势在必行,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力度将不断加大。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处于全市较低水平

  图像

  图1 2013年全市各区县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比较图

  图像

  图2 2013年全市各区县平均每千人口医生数比较图

  “十一五”以来,虽然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加,但是由于历史欠账,人均资源占有量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同时,由于生源和政策等原因,人员招录困难,人均医生配置在全市处于中下水平,在中心城区处于末位。2013年,本区以占全市4.6%的医疗资源完成了全市约5.5%的服务量,公立医院人均诊疗人次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1.0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3.32%,各项服务指标常年高位运转。

  2、资源布局结构不够均衡,西部地区尤为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和区域人口变化等因素,我区医疗资源配置相对不足,空间分布不均衡,呈东强西弱的局面,在区域面积大、卫生资源相对不足、且交通不便的桃浦、长征等西部地区,居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表1 各街、镇医疗卫生资源一览表(截至2013年底)

  街、镇

  土地面积

  机构数

  床位数

  千人床位数

  卫生技术人员

  千人卫技人员数

  其中

  (平方公里)

  (个)

  (张)

  (张)

  (人)

  (人)

  医生(人)

  护士(人)

  甘泉

  2.3

  3

  1905

  17.60

  1868

  17.26

  559

  823

  曹杨

  2.1

  2

  1265

  11.49

  1275

  11.58

  521

  570

  长寿

  4.0

  4

  989

  6.55

  1198

  7.93

  384

  606

  真如

  6.1

  4

  770

  4.36

  1006

  5.69

  300

  393

  石泉

  3.5

  1

  330

  2.23

  204

  1.38

  77

  83

  桃浦

  18.8

  4

  380

  2.22

  420

  2.45

  144

  174

  长征

  10.4

  3

  280

  1.65

  332

  1.96

  162

  110

  长风

  5.9

  2

  135

  1.02

  194

  1.47

  83

  78

  宜川

  2.9

  1

  52

  0.43

  131

  1.09

  62

  45

  总 计

  56

  24

  6106

  4.74

  6628

  5.15

  2292

  2882

  3、部分专科建设相对滞后,供需矛盾突出

  老年护理、精神卫生、康复等专科成为区域医疗卫生发展的短板。第一,户籍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29.0%以上,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以较快速度增长。目前本区老年护理核定床位仅890张(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护理床位261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400张,社会办医老年护理床位229张),老年护理床位一床难求。第二,目前全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为6461人,区精神卫生中心核定床位仅200张,常年收治人数在650人以上,床位使用率超过300%。第三,全区康复床位仅15张,康复学科发展较慢,二、三级医院急性期治疗以后缺乏进入康复的后疗通道。

  4、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医疗秩序有待优化

  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还未能有效落实,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共享程度较低,双向转诊和梯度就医的模式尚未真正建立。医疗资源存在不合理使用和浪费的情况:居民的无序就诊甚至重复就诊造成一定资源浪费;三级医疗机构忙于应对普通疾病,优质资源得不到合理使用;部分公立医院存在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等,宏观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按照“公益优先、需求导向、相对均衡、提高效率”的原则,坚持发展增量、调整结构、注重质量、提升效能,维护区域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发挥卫生计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实现经济社会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二)具体目标

  在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人口布局调整等对卫生计生服务的现实需求,不断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和布局,增进资源利用效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一是促进基本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适应城区发展,加快规划布局和资源调整,进一步完善“10、15、20分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圈”建设。弥补资源发展短板,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医疗资源配置格局,服务网络有效覆盖全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居民健康得到“以人为本”的全程关怀。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效能。增强政府统筹各方资源、调控卫生资源发展的能力,依托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配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大东、西部医疗联合体内部整合力度,探索建立梯度有序的诊疗秩序。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妇幼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市、区合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社区。

  三是加大对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吸引力度。改善和创新制度环境,加强医学专业人才的外引内育,吸引优质资源汇聚。在桃浦科技智慧城、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过程中,积极引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紧缺和高端医疗服务行业,使之成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在有效满足本区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的同时,使得我区医疗卫生资源对周边地区乃至全市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合理布局。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出发,坚持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强调整体布局、总体设计,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确保既定项目如期落地,确保设计方案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和投入,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并有效动员、利用社会资源,增加供给,促进有序竞争,实现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3、做强增量,盘活存量。增加区域医疗资源的总量,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就医需求。盘活现有医疗资源,向人民群众需求迫切的领域转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性床位向护理性床位转变,对医疗资源资源配置充足的地区,逐步削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

  4、软硬并举,协调发展。强调医务工作者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使调动人员积极性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相配套;注重学科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的重要作用,搭建更高、更强的学科和人才发展平台,推动医疗服务的内涵质量不断提升;发挥服务流程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的积极作用,为患者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过程中的切实感受。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布局,调整资源结构

  1、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根据本区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功能区的发展适时配置、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卫生资源。聚焦资源不足地区,逐步实现区域居民均等享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夯实社区卫生服务网底功能。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和卫生管理平台作用,整合利用社区内相关医疗卫生资源,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社区,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社区,实现服务重心下沉。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

  3、提升公共卫生资源的综合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能级清晰。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策略制定和组织实施的水平,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慢性病防治,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健康教育和促进网络,建设数字化健康教育和传播平台。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提高风险监测能力。

  4、加强短缺卫生资源配置。健全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发展专业康复医疗机构,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康复、老年医疗护理床位,执行治疗、康复、护理床位分类管理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居家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机构。设置合理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规模,建设社区精神卫生康复站。积极引入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短缺卫生资源领域。

  5、加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计生整合力度,探索建立人口和家庭发展(人口和家庭计划)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区家庭计划指导中心、街道(镇)家庭计划指导站、居(村)委家庭计划指导室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开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加大对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帮扶力度。完善家庭计划指导、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生殖健康服务和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7、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干预、老年保健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中的优势特长。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发挥现代医学在疾病诊断等领域的技术所长,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临床疗效。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大力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建立相对完善的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服务框架。加强中药自制制剂的研究应用,加快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二)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能

  1、实现社区首诊和梯度就医模式。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确立转诊制度。充分发挥区域性医疗联合体的作用,细化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加大人员柔性流动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联合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协同,实现联合体内的资源共享、统一调配和医保对联合体的统一支付。逐步强化家庭医生的健康“守护人”作用,推动社区首诊。综合运用财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政策手段,推进社区首诊、梯度就医的实现。

  2、加强卫生信息化共享。建设覆盖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建设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信息的共享利用。建设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区域心电诊断中心、区域检验中心,推进相关医疗机构资源的整合。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资源共享,建立市、区两级联动的实验室检测网络。

  3、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健全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促进医防结合,加强群体健康诊断和开具群体健康处方工作,将健康宣教融入医疗服务中,通过预防手段,降低疾病负担。完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机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应用60-80项适宜技术。

  4、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执行医师多点执业、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全行业管理等有利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政策,探索以兼职、退休返聘、购买服务等形式弥补紧缺岗位的不足。推动人力资源下沉基层,引导具有一定资质的执业医师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充实家庭医生队伍。

  (三)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资源能级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社会办医审批流程,完善土地、税收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政策。建立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体系,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质量的持续改进。以提升公共卫生技术支撑能力为核心,推动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社会化,加强第三方卫生检验、检测和评价机构的建设。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完善卫生人力资源的储备机制。继续实施普陀区卫生“315人才培养计划”,加大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引进。加强产科、儿科、精神科、康复科、全科、公共卫生、护理等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医疗卫生行业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向临床一线、紧缺和关键岗位倾斜。

  3、推动重点学科建设。以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为重点,努力培育国家、部(委)、市重大合作项目,提升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适应疾病谱转变,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引进国内、国际一流技术和设备设施,提升应用能力。

  四、资源配置标准和要求

  (一)机构

  表2 普陀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标准及要求

  类型

  配置标准及要求

  基础医疗服务网络

  依托东、西部医疗联合体,由区域医疗中心、区域专科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基础医疗服务网络,承担区域基础医疗服务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能。人口导入且无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的地区,增设区域医疗中心。

  三级医院

  含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服务范围不受区域限制。承担危重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能,医、教、研、防结合,建设好重点专科和专业学科群,提高医学科技水平,立足本区,服务全国。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中医扶持政策,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开展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的标准化建设,实现中医药网络全覆盖。促进中医医疗资源整合,加大区中心医院中医科和区中医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的支援力度。

  为老医疗护理服务体系

  由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居家老人医疗护理服务机构等组成的为老医疗护理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提供机构护理外,通过建立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

  公共卫生机构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眼病防治、口腔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满足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需求。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制机制,形成有效应对和管理公共卫生危机的能力。加强辖区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络。

  社会办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补充,作为基本医疗服务资源,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的区域和为老医疗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专科,鼓励发展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主要目标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以提供选择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为主。

  1、基础医疗服务网络

  (1)区域医疗中心

  全区现有3所区属综合性医院,不再增设新的区属综合性医院。

  表3 普陀区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区属)

  机构名称

  地址

  规划等级

  功能定位

  备注

  普陀区中心医院

  兰溪路164号

  三级乙等

  科室设置齐全,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专科门诊、急诊、重症医疗、手术和住院服务。

  改扩建、能级提升

  普陀区人民医院

  江宁路1291号

  二级甲等

  改扩建,能级提升

  普陀区利群医院

  桃浦路910号

  二级甲等

  改扩建,能力提升

  (2)区域专科医疗机构

  全区设置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婴保健院(区妇儿保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各1所,其中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建设桃浦院区(桃浦镇武威路北、槎浦河东),区妇婴保健院迁址长风生态商务区。不再增设新的区属专科医疗机构。

  表4 普陀区区域专科医疗机构规划

  机构名称

  地址

  规划等级

  备注

  区精神卫生中心

  志丹路211号

  二级甲等

  改建

  武威路外环林带

  规划新增

  区妇婴保健院

  同普路517号

  二级甲等

  迁建

  区眼病牙病防治所

  长寿路247弄1号

  二级

 

  (3)康复医疗机构

  全区现无独立康复医疗机构,规划将上海市药剂学校并入区人民医院,在学校原址建设普陀区康复医院。区域医疗中心设置一定数量的康复床位。

  表5 普陀区康复医院规划

  机构名称

  地址

  规划等级

  功能定位

  备注

  普陀区康复医院

  延长西路583号

  三级

  用于承接急性期治疗后的康复病人。

  规划新增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支持和管理的平台。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镇,每新增5-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按3-5个居委会或1-2万服务人群设立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2万平方米以上居民小区,要按照1-1.5/千平方米的标准,由开发单位提供卫生业务用房。

  全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规划在桃浦东地区、万里街道、石泉街道(真如城市副中心)各新增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达到13家。其中桃浦镇第二、万里街道、石泉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选址新造。另外,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区妇婴保健院原址(长寿路170号)进行标准化改建后部分迁入,真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待区中医医院搬迁后,对原址进行标准化改建后部分迁入。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桃浦老年护理院(第二冠名)。

  表6 普陀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

  机构名称

  地址

  功能定位

  备注

  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含老年护理床位)

  长寿路170号

  长寿路505弄3号20

  东新路230弄20号

  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全科诊疗及分诊、社区康复护理、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

  改扩建

  曹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兰溪路121号

  改扩建

  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沙江路906号

 

  长风街道白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曹杨路421号

 

  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骊山路43号

 

  甘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平利路57号

 

  石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普陀区老年护理院)

  管弄路297号

 

  石泉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真如城市副中心

  规划新增

  真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真如西村115号

  曹杨路1261号

  改扩建

  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桃浦老年护理院)

  雪松路302号

  改扩建、新建

  桃浦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真南路822弄420号

  规划新增

  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含老年护理床位)

  千阳路209号

 

  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含老年护理床位)

  新村路、万泉路

  规划新增

  2、三级医院

  全区现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上海同济医院),三级甲等专科医院1所(上海市儿童医院),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1所(普陀区中心医院)。另外,规划在桃浦科技智慧城内引进1所二级甲等以上的市级医疗机构,预留床位300张。

  3、中医医疗服务机构

  全区现有区中医医院1所,规划在石泉街道(上海铁路铜川货场地块)选址迁建,设置床位300张。

  表7 普陀区中医医院规划

  机构名称

  地址

  规划等级

  备注

  普陀区中医医院

  石泉街道(真如城市副中心)

  二级甲等

  迁建

  4、为老医疗护理服务机构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等养老机构的转诊与合作机制。全区按照每千常住人口2.07张护理床位的标准,完善老年护理床位设置布局。区域医疗中心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将治疗型床位向护理型床位转变。规划新建桃浦老年护理院(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冠名)、万里老年护理院(万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冠名)、长寿老年护理院(长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冠名)和长风老年护理院(社会办护理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在桃浦镇武威路北、槎浦河东新建分院,原址改造后用以收治失智老人。盘活现有社会办医疗机构存量资源,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

  表8 普陀区集中式老年护理院规划

  机构名称

  地址

  备注

  普陀区老年护理院

  管弄路297号

 

  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千阳路209号

 

  桃浦老年护理院

  雪松路280号

  规划新增

  万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村路、万泉路

  规划新增

  长寿老年护理院

  长寿路170号

  规划新增

  长风老年护理院

  选址待定

  规划新增

  区精神卫生中心

  (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

  武威路北、槎浦河东

  规划新增

  5、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全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家,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1家。同时,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儿保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部分公共卫生职能,共同组成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全区设其他卫生机构4家,分别是: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区爱国卫生服务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各1家。

  6、社会办医疗服务机构

  鼓励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进入老年护理、康复、精神卫生专科,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含门诊部)以提供选择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为主。新增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应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标准和要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区总床位数的20%。

  (二)床位

  至2020年,本区床位规划达到每千常住人口6.0张,按130万人口计,规划配置床位约7800张(其中治疗床位千人口3.56张,共4623张,治疗床位中含中医治疗床位0.35张,共451张;康复床位千人口0.38张,共500张;老年护理床位2.07张,共2697张),实际配置7820张。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床位配置水平较低区域,以及康复、护理等短缺资源和社会办医领域。全区平均病床使用率达到90%以上。区域医疗中心治疗床位平均住院天数降至9天以内。在财政投入、医保支付、服务价格、诊疗规范等方面对治疗、康复、护理床位实施分类管理政策。

  (三)人员

  为适应医学专业精细分工的需要,以及应对社会办医对人力资源增量的要求,适当提高医生配置标准,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为应对疾病谱变化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适应社区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要求,社区按每万名居民配备4-5名全科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社区全科医师配备比例达到20%,逐步配备一定数量的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

  (四)大型设备

  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基本标准(2013版)》的要求,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实行项目库管理。整合大型医用设备资源,每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内规划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区域实验室检查中心各1个。规划期内,根据保障区域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卫生应急装备。

  (五)学科

  本区三级医院,依托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建成一批本市领先、具有一定国内知名度的临床中心和特色优势学科。本区二级医院,依托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在常见病、多发病领域加强建设,形成特色明显、医教研实力均衡的优势专科。扶持必要而基础薄弱学科,通过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逐步强化临床病理学、临床护理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精神卫生、公共卫生等学科。

  (六)卫生信息化

  建成联通市、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畅通、高效的健康信息网,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全体常住人口,医生工作站覆盖所有医护人员,应用系统覆盖全部业务领域,业务联动和服务联动覆盖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均能提供预约挂号、费用查询、一站式付费、检验检查报告查询等信息化服务,数字化医院比例达到90%,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以上达到70%。建成集疾病监测、评估、干预为一体的公共卫生业务应用信息系统,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实现数字化水平达到90%以上。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业务的信息化,建立标准化信息系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100%。强化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100%的跨院协作服务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实现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间的全数字化跨院服务。

  (七)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全区设立区级家庭计划指导中心1个,各街道(镇)设立家庭计划指导站1个,各居(村)委设立家庭计划指导室1个。

  五、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一)政策保障

  1、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对公共卫生机构、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及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建设等投入力度,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调整予以重点保障,对老年护理、康复、精神卫生等短缺资源在投入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规划期内,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合理控制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2、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建立对经营者履行职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激活医疗机构微观运行效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推动公立医院机制创新。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考核。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建立公共卫生机构综合评价体系,以履行政府公共卫生职能为导向推进公共卫生绩效考核。

  3、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和行业管理。全面落实本规划提出的配置要求,细化相应的卫生标准。严格执行机构、床位、人员、设备、技术的许可准入。健全医疗服务监管网络,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和校验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质控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二)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区域卫生规划的落实;重点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医疗服务网络和短缺资源的发展,并承担投入托底责任。同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扩大资源供给,满足多层次需要。

  2、落实各部门职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规划落实,加快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对卫生改革和规划相关政策保障的协调落实,依据规划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相应经费,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激励作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要素的规划、审批、调整、监督和评价依法进行管理。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要求,在新建或者改造大型居住区时,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网点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和卫生人事政策。编制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市卫生机构定编标准,对符合设置规划的卫生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3、加强考核评价。政府强化规划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列入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规划期满后,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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