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主要职责》的通知
2015年11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普委〔2015〕8号)和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区(县)、街镇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沪编〔2015〕70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是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承担本辖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事务,机构级别相当于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具体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在区城管执法局的领导下,做好对街镇城管执法中队的执法监督和重大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受区城管执法局委托,负责区层面跨区域重大执法整治任务和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根据职能分工,配合区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重点工程的执法保障,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依托城市管理网格化平台,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工作;配合街镇和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六、完成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