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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长风新村街道与长征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长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长风新村街道与长征镇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普长办〔2014〕31号)已收悉。经研究,区政府同意将长风新村街道所辖的金沙江路以北、虬江河以南、大渡河路以西、真北路以东地块划入长征镇行政区划范围。具体批复如下:

一、长征镇行政区划作调整,其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桃浦(河)与曹杨新村街道相邻,南至金沙江路、吴淞江以北与长风新村街道和长宁区相连,西至万镇路、花家浜路与嘉定区真新街道相接,北至曹安公路与真如镇接壤;面积约7.67平方公里。

二、长风新村街道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其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曹杨路与长寿路街道相邻,南至苏州河与长宁区相连,西至真北路与长征镇相接,北至金沙江路、中山北路与曹杨新村街道接壤;面积约5.80平方公里。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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