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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普府办〔2014〕51号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政府实事项目是一项本区历届政府高度重视的重要工作,并以其贴近民意、惠及群众而深受欢迎。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的征集和立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事项目的立项原则:政府实事项目主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一是关心困难群体,侧重解决“急、难、愁”问题;二是实事项目的受益面要尽可能涵盖较大的社会群体和一定的社会层面,注重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三是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并且措施具体,责任到人,资金落实,没有涉及法律法规的纠纷,对涉及工商登记的项目也要做好预先的咨询和准备。可参照往年的区政府实事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请见《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下的备注。
二、本次征集对象为2015年本区政府实事项目,请各单位不要申报市里下达指标的市政府实事项目。201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将不再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
三、请各单位在填写《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的同时,附报本单位2015年相关工作计划,以供参考。
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经初步汇总整理后,将下发给有关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最终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确定。
四、请各单位将《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于10月17日(星期五)前交区社区办(1号楼A区1364室)。
附件: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联系人:万文洁电话:52564588-1360
传真:52564588-2560E-mail:wanwj@shpt.gov.cn
附件
2015年区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建议表
| 部门(盖章) |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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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领导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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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员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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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立项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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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项理由及项目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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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涉及合作部门及各自分工职责: (建设性项目请务必写明居民征询、项目报建、招投标等流程进展、场地归属权等相关重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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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需资金数量及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涉及其他部门的,请附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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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已申报区发改委2015年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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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已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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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区长意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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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申请作为区政府实事项目的各上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以“民生工作”、“便民利民”内容为主,确保“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当年不能完成的项目不能立为实事项目。
(二)申报项目资金必须已明确落实,专款专用,不得随意修正调整。资金若涉及其他部门,必须附有书面确定或具体实施方案,并有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
(三)申报项目完成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定量”的项目必须明确具体数量标准,“定性”的项目必须明确完成时的具体状态,请在表中“立项理由及项目具体内容”处填写清楚。
(四)项目若涉及其他相关合作部门,必须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及职责。
(五)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各委办局、街道(镇)主要领导和区分管领导的同意。各部门立项建议表“分管区长意见”一栏中请务必填写分管区长签署的意见。2015年度无申请项目的部门请务必提交零申报。
二、本表填写后请于10月17日(星期五)前交区社区办万文洁同志处,并附贵单位2015年相关工作计划一份。
三、一事一表;此表可自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