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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文化局制定的《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文化局制定的《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2014〕2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文化局制定的《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普陀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建目标,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4年底,达到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组织支撑、人才资金和技术保障、评估体系等各个方面均衡发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推动公共文化建设水平持续提高的长效机制。通过创建工作,以公共文化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为目标,实现文化体制机制的创新,使普陀区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创建工作,研究实践具有普陀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破解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难题,拓宽公共文化服务渠道和范围,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开放性和融合度。
二、基本任务
(一)夯实基础,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图书馆建设。区图书馆、区少儿图书馆继续保持部颁一级馆标准;推进区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1册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4册以上,区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实施区文化馆、美术馆改造工程。区文化馆保持部颁一级馆标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服务标准(试行)》的要求。建成并开放苏州河工业文明展示馆。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档案局、各街道、镇、长风公司
100%的居委会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居委会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民政局、各街道、镇
(二)提升能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以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社区,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建立普陀区文化配送中心,整合全区文化资源,对接各街道、镇居民文化需求,开展文化配送工作。区内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指标保持全市先进水平,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经常化、体系化程度明显提高,群众受益率和参与率达到本市先进水平。区属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实现免费开放,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录并公示,形成2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纪念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加强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区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区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各街道、镇
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加大文化资源开发、开放力度,以共建、合作等形式吸引社会主体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充实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与市属院团、院校等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文化团队的合作,采取项目资助和政府购买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等途径,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文化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各街道、镇、长风公司、西部集团
拓展传统节日活动载体,弘扬“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重大活动和重点项目,继续做好苏州河文化艺术节、上海市民文化节苏州河(普陀)系列文化活动、“千场公益电影进社区”、“图书漂流”、“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美丽家园”群众文艺月月演、“冬冬乐”少儿系列读书活动、“宜川戏曲节”、“相约中环”风尚艺术周等品牌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新上海人文化关怀工程、“蒲公英图书漂流屋”工程。打造一街一品,营造社区文化活动氛围,举办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社区办、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形成有特点的面向农民工的服务项目,促进农民工文化活动常态化。推进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建立残疾人读书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区图书馆盲人读书角建设。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无障碍电影的放映工作。推进我区残疾人艺术团的建设。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社区办、区建设交通委、区文化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各街道、镇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文化服务知晓率和快速反应能力
建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全区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网上图书馆、网上美术馆、网上文化馆建设。强化24小时自助图书馆服务功能。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建设区级文化数字资源库。区图书馆可利用的数字资源不低于5TB。全区各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时间节点:2014年10月底前。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建立公共文化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条块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普陀文化网、《普陀文化》、普陀文化微博建设,利用微信、微视等新媒体手段发布活动信息。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设立网络终端,建立公共文化信息反馈平台,了解群众文化需求,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实现供需对接。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办)、区国资委、区文化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各街道、镇
(四)加强保障,推进设施、资金、人才的指标完成
落实文化人才政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专职人员3名以上,居委会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教干部,区属文化场馆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加强培训,区属文化场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图书馆和居委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区委党校教学体系。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委党校、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实施好文化指导员倍增计划,不断提高文化指导能力和效果。加强业余文艺骨干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艺团队不少于10支,每个居委会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3支。完善文化志愿活动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社区办、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根据服务人口等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每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达到本市的先进水平。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市平均水平。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各街道、镇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运作规范的文化服务大格局
加强与名人、名家、名团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市级文化机构、专业院团的合作,以项目合作、结对共建等方式,引进名人、名家、名团参与普陀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进一步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的职能。成立普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政府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提供咨询,加强对文化社团的规范管理,为文化团队提供业务指导,开展各类社会性的文艺活动。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文化事业建设中的作用。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受群众欢迎的公益性文化类社会组织。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制定、落实扶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政策,出台普陀区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意见,激发社会活力。通过市、区两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机制,鼓励文化类社会组织和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民政局
搭建文化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探索为文化类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培训交流等服务的新机制。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契约化管理模式,在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目录菜单、流程、评审、跟踪评估等相关制度设计上进行探索创新;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鼓励文化类社会组织和文化企业参与招投标。同时,建立并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和社会效应的跟踪评估。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民政局
(二)深化资源共享,实现文化跨界融合发展
探索文化融合发展,既加强公共文化与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的融合发展,又促进公共文化与教育、体育、科技、旅游、商业、金融等的融合发展。密切商旅文联动,支持月星环球港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打造全市文商融合的典范;与商业、旅游部门联手开展文化旅游购物节;深化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开展市民创意大赛、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等重点项目。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科协、各街道、镇
做好全区文化资源整合工作,建立文化资源数据库。进一步挖掘、规划和利用区域丰富的文化资源。实现市区资源整合、文教资源整合、文体资源整合、文旅资源整合、文商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区域教育优势、人才优势、实现文教优势互补,实施校园文化输出工作;充分利用区域众多的体育、科普设施,提高社区居民休闲、健身、科学生活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充分利用区域丰厚的人文底蕴、旅游资源,提升群众的精神文明素养;充分利用区域繁荣的商业资源,拓展公共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科协、各街道、镇
(三)营造市民文化活动新空间、着力开展“打造苏州河文化品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把握苏州河国际旅游文化区规划建设的有利契机,构建在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景观带,结合普陀区“一河五区”重点地区发展规划和开发进度,加快苏州河国际旅游文化区规划建设。展现苏州河工业文明特质,建成并开放全市首个苏州河工业文明展示馆。支持成龙电影艺术馆投入运营,确保长风跨国采购会展中心投入使用,在长风生态商务区形成中小型博物馆集聚区。积极探索加强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示馆内部合作的有效途径,探索成立苏州河博物馆联谊会,形成联动效应。发展苏州河游船观光旅游产业,通过“水上巴士”串联文博场馆。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国资委、区文化局、区档案局、区商务委、区旅游局、长风公司
促进高品质文化活动向滨河地区集聚,举办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苏州河文化艺术节、苏州河城市龙舟国际邀请赛等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国际文化体育的交流,展示普陀区城市建设发展成果,营造普陀区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苏州河主题文化艺术创作,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继续开展苏州河艺术作品的文化交流活动,通过艺术形式宣传苏州河历史变迁和普陀区城市建设发展成果,扩大苏州河文化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各街道、镇、长风公司
(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探索、实践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体系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的公众参与制度。在区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和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升市民民主参与和群众自治程度,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建立起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文化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五)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开展《把舞台让给群众文化团队的途径和方式》课题研究。规划设计我区群众文化团队的展演舞台、展示舞台,着力建设群众团队的提升平台、激励平台。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案例,推广团队繁荣发展的理论成果,促进群众文化团队展示空间的扩大和专业素养的提升。
时间节点:2014年9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开展《公共文化资源供给机制研究》课题研究。以普陀区为例,研究在“十二五”时期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职责和作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要素和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引导社会文化资源进入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时间节点:2014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家示范项目)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形成创建合力。领导小组在区文化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家委员会
建立既有文化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又有研究机构长期从事公共文化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具有相当实际工作经验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一线工作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加大创建资金投入
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全覆盖工程建设。加强对创建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制定创建工作新闻宣传方案,形成全社会关心创建、参与创建和监督创建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区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在普陀政府网上设立创建专栏,定期在《新普陀报》、区有线台展示最新创建成果。
普陀区文化局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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