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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4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4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14〕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014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2014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72号),市政府下达本区2014年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17009人份(每人份200毫升)。为切实做好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年无偿献血总量的完成,现就2014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4年是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力争创上海市文明城区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导向,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血液管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努力满足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是需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公共卫生事业,继续强化无偿献血工作的各方联动协调。

  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要加强对本单位、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发展机制。同时,积极鼓励和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全区各委(办、局)、各街道(镇)要继续优化“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红十字会和爱卫办要结合自身工作和组织网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此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重视和解决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下降、自愿无偿献血增量不足、Rh(D)阴性等特殊血型血液供需不平衡、单采血小板供需缺口的问题。

  全区各委(办、局)、各街道(镇)要不断深化解决本区无偿献血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献血人口与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以上”的血液供需平衡的标准,结合“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积极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整合资源、增加投入,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和献血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强化本区血液保障体系建设。

  二、坚持实现献血工作融合行业优质服务的理念,不断完善无偿献血工作的运作模式。

  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各委(办、局)、各街道(镇)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各委(办、局)、各街道(镇)要制定2014年本部门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部门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和献血结构优化的构建与实施。

  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与服务职能,在献血环节注重数量保证和结构优化,在用血环节注重合理用血和推广自体输血。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储备、供应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单位的无偿献血组织实施情况予以公示,褒扬先进。

  我区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加强血液保护技术和成分输血的开展,提升自体输血比例。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三、巩固规范献血工作坚持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模式,保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地区优势。

  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即借助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鼓励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是本市和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2014年,在不断提高我区普陀爱心献血屋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人份数的基础上,要积极贴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让社区、企事业单位内的公民在“完全自愿,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和胁迫”的条件下捐献血液,完成本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2014年度任务量化目标。

  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镇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交纳地在本区的单位,其献血工作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市、区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巩固探索精神关爱和社会尊重的无偿献血氛围,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并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优化调整采血点位,进一步夯实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

  要落实《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中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要求,努力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努力满足全市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

  要积极探索街头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保留与预约,继续坚持ALT快速检测以降低报废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本区街头血液募集效能,逐步提升单次400ml献血人群比例。要借鉴国内外街头血液募集经验,注重对献血者的关爱、激励,确保街头血液募集量止跌为稳、为增,切实提高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募集数量。

  区卫计委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把握机遇,扩大宣传。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的力量,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区卫计委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如网上预约和管理等),确保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和稳定。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帮助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区逐步形成机动灵活、泛在共享、协同配合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体系,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区应急献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街头血液募集,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组织动员和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血液管理机构的整体部署,通过保障、评估机制的创新,增加募集单采血小板的数量,进一步加强与区红十字会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的互动,切实提高本市单采血小板的自给能力。

  

  2014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位

无偿献血总量(人份)

完成月份

普陀公安分局

151

4

区司法局

2

4

区检察院

9

4

区法院

16

11

工商普陀局

18

7

区税务局

29

5

区财政局

3

4

区文化局

15

4

区教育局

490

1、6、12

区卫计委

415

10

区体育局

9

4

区总工会

5

4

区民防办

3

4

区审计局

2

4

区人社局

60

4

长寿街道

520

2、8

甘泉街道

387

1、8

石泉街道

520

1、6

长风街道

508

2、9

宜川街道

411

1、8

曹杨街道

411

2、11

真如镇政府

666

1、8

桃浦镇政府

1150

2、8

长征镇政府

1068

7

区国资委系统

576

6

区建委系统

10

9、10

辖区内市属企事业单位

1091

6、9、11

流动采血车、献血屋

8464

1—12

合计

1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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