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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层级的通知
2013年07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层级的通知
普府〔2013〕6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区管企业:
区人民政府决定:
上海润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组建为新的普陀区商业集团公司,公司名称继续沿用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级列为区管企业;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分设,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管理层级列为区管企业;
上海润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管理层级不再列为区管企业;
原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上海润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自然免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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