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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2013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3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13〕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关于2013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关于2013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2号)文件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下达本区2013年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17009人份(每人份200毫升)。为切实做好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全年无偿献血总量的完成,现就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增量机制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人民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之年。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形势下,本区无偿献血工作要按照区域卫生“十二五”规划要求,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的血液保障工作,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努力满足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切实解决当前遇到的挑战与困难。

  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要继续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献血人口与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以上”的血液供需平衡标准,结合“十二五”期间本区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科学设置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和指标体系,继续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强化本区血液保障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和增加投入,在稳定社区、企事业单位献血的基础上,积极扭转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下降情况,加快推进成份献血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应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进一步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无偿献血,保证本区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各街道、镇要结合外来从业人员悉数纳入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的契机,梳理社区、企事业单位潜在献血人群,扩大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招募范围。

  二、坚持协作与共同推进的做法,继续优化无偿献血工作的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多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同时积极鼓励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为区血液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支持;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精神文明组织、红十字会和爱卫会要结合各自工作,利用各自组织网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要在继续优化“以政府为主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与“各方努力、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共同注重和解决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下降、增量不足,以及Rh(D)阴性等特殊血型血液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并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

  三、坚持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理念,继续增强无偿献血工作的运作机制

  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贯彻与实施。要加大血液管理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有效落实。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与Rh(D)阴性血募集、储备、供应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四、坚持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模式,继续保持无偿献血工作的特色

  社区、企事业公民积极参加献血是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是借助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平台,通过贴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内公民的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以及符合国际惯例的无偿献血招募方式,让社区、企事业单位内的公民在“完全自愿,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和胁迫”的条件下捐献自己的血液。

  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为确保2013年本区献血总量17009人份的完成,根据全区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分布情况,各单位可按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镇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交纳地在本区的单位,献血工作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市、区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好2013年高温期间的无偿献血工作。区血液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单位的无偿献血组织实施情况予以公示。

  五、坚持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形式,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

  2013年是世界献血者日十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颁布十五周年的纪念年份。区卫生局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把握机遇,扩大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形成无偿献血社会宣传氛围。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的力量。

  区卫生局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如网上预约和管理等),确保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帮助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区逐步形成“机动灵活、泛在共享、协同配合”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体系,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区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无偿献血屋等自愿无偿献血的血源募集,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的组织动员,以及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要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血液管理机构的整体部署,通过保障、评估机制的创新,增加募集单采血小板的数量,并通过与区红十字会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的互动,切实提高本市单采血小板的自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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