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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01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书面意见
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普府办〔2013〕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相关区属企业:
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下分别称“人大会议”、“政协会议”,合称“两会”)已经闭幕,现将区“两会”期间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受理情况予以通报,并就做好2013年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人大代表议案、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受理情况
(一)现场办理情况
1月14日下午,“两会”专门举行现场办理和咨询活动。区政府领导、25个政府部门、检察院、法院和西部集团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现场办理和解答,接受区“两会”代表、委员100多人次的现场咨询。其中,宣传解释和当场办理的20余件。办理现场代表、委员领取了近2000份介绍区政府部门工作情况的单片材料,相关材料同时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供代表、委员查询。
(二)代表议案受理
人大会议期间,收到由吴增强等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公交体系的议案》1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同意,不作为大会议案,转为代表书面意见交区政府办理。
(三)代表书面意见受理
人大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书面意见69件(含由议案转为意见1件)。其中有9件不属我区职权范围,已转市有关部门处理,1件由区人大承办,其余59件由区政府办理。
在区政府办理的意见中,城市建设管理类为45件,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管理、市政设施建设、居民小区管理和市容环境整治等;科教文卫类7件,主要是建议提高教育资源和卫生服务水平;综合2件,关于桃浦地区转型发展;其他5件。
(四)政协委员提案受理
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交提案118件,立案114件,并初步确定了承办单位。在立案的提案中,党派、界别提案11件,委员个人或委员联名提案103件。有关经济方面的提案25件,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提案35件,有关科教文卫体等方面的提案24件,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民生等方面的提案30件。
二、办理工作安排
今年办理工作要做到整体有部署、每项有督办、阶段有跟踪,扎实推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部署“两会”办理工作
1.1月22日,在区政府全体会议上部署2013年“两会”办理工作。
2.2月底,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将区政府受理的代表书面意见、区政协立案的提案分发给承办单位。
(二)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
1.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期间每月召开一次办理工作例会,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2.年中,区政府就代表意见办理工作向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报告,并召开办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提出督查要求,提高办结率。
3.当年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结日期为11月15日。
4.配合安排好人大、政协的集中视察活动。
(三)开展复查与督办
依托“区重点工作督查系统”办理工作平台,今年的办理工作在网上同步督办和反馈。1月18日已经完成各项办理任务的上线,启动办理工作在线督办,各承办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三、办理工作要求
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认真对待,研究可操作性方案,扎实推进。区府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大督查力度,努力提高办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责任感。
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认识到人大代表提出意见是代表监督政府工作的法定权利;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做好人大代表意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政府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密切联系沟通。
区政府班子成员今年还将继续牵头办理几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的书面意见或提案。区政府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对办理工作负总责,抓落实,对事关全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协调、重点办理,确保办理工作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责任到人。
(三)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办理成效。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主办单位要跨前一步,主动牵头召集会办单位进行集体“会诊”,做好跨部门、综合性意见和提案办理的统筹协调,形成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方案;相关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能推诿扯皮。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调研,提出方案。遇到较大困难的,要向区政府报告,或者请区府办协调解决。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