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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陀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教育督导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普陀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景 莹 副区长
副主任:何丽芬 区府办副主任、区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学红 区教育局局长
魏 静 区发改委主任
周倩影 区财政局局长
盛金海 区人社局局长
黄海威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秘书长:黄敏华 区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董鹏勇 区商务委副主任
张德鑫 区科协副主席
江 蕾 区国资委副主任
陈德华 区纪委常委,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
陈 挺 区公安分局局长助理
顾薇玲 区审计局副局长
顾建中 区规土局副局长
张 军 区房管局副局长
秦建国 区民政局调研员
于为国 区卫生党工委副书记
范文翔 区文化局副局长
杨建新 区体育局副局长
岳 华 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建萍 区社区办副主任
沈丽萍 区总工会副主席
顾忆红 团区委副书记
徐丽华 区妇联副主席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协调落实区有关部门落实教育职责;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研究决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事项。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敏华同志兼任。
今后,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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