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转发区爱卫办制定的《普陀区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爱卫办制定的《普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12〕7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爱卫办制定的《普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普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切实改善普陀区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经济发展投资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普陀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城区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区标准》和“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的奋斗目标,以关注民生为本,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并举的力度,以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崭新的城市文明形象和良好的市民综合素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要把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与日常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2.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社区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以政府组织和群众自觉参与相结合、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转化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广大市民群众成为既是参与活动的受益者,又是行动的主体。

  3.宣传倡导,依法监督。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并踊跃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区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管理,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促进创建活动有序推进,促进广大市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良好习惯。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区,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城区市容环境和居住区环境质量,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市民的综合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为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到2014年,全面完成各项创卫任务,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定期爱国卫生检查考核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人、财、物落实。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健康教育。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车站、码头、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做好医疗机构、社区、学校、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区内无烟草广告,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

  3.市容环境。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建设,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市貌标准要求》,城区消除卫生死角,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90%以上;环卫设施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按规定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持续推进绿化建设,绿化覆盖率≥30%,绿地率≥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城市亮化、美化、照明实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城区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达到70%以上。

  4.环境保护。严防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和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案件发生;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区域环境噪声控制、重点工业企业排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标。

  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加强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确保每年两次以上清洗、消毒,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6.食品安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95%以上;凉菜制作或蛋糕裱花场所,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安全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对流动食品摊贩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7.传染病防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污水处理排放符合要求;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为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8.病媒生物防制。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虫情密度监测,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严格控制虫害密度,确保鼠、蝇、蟑螂三项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蚊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9.社区和单位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坚持“环境卫生整治日”、“周四卫生日”制度,加强卫生长效管理;继续开展居住区卫生“四旗”评比和“爱国卫生合格单位”挂牌活动,全面提升社区和单位卫生创建质量。单位食堂、厕所、垃圾房“三硬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居民区公用部位整治、道路、绿化等指标达到有关标准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清运率为100%;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率≥80%;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章饲养畜禽;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符合有关规定;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1.全面启动申报前各项基础工作,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制定规范文件,召开创卫工作动员大会,落实创卫目标责任制。

  2.加强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照标准和责任分解,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各项创卫指标任务。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市民群众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

  4.完成市级申报,高标准完善各类创卫资料,接受市爱卫会组织的调研及考核检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

  2013年3月底前,完成向全国爱卫会的申报。举全区之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区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受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技术评估等考核。

  1.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找差距,抓重点,攻难点,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区十大类67项指标任务。

  2.完善考核体系,细化考核程序,狠抓考核评比。通过自评、互评、测评等手段,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和内涵。

  3.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凝聚民心,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氛围。

  (三)整改巩固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

  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检查指导、监督管理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抓整改、抓补课、抓落实、抓巩固,接受全国爱卫会综合评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立足于全面提升我区综合竞争能力和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区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与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各部门、各街镇的年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组织网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保障人、财、物到位,确保创卫达标。

  (二)加强协调,完成各项任务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协调发展、共同推进”的原则,按照国家卫生区的目标任务,各部门、各街道(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发挥社区组织、协调、整合功能,加强条块联动,共同完成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第四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分利用新闻传媒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四)加强监督,注重法制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市容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创建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执法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依托“大联勤、大联动”的城区综合管理机制,对动态性、反复性较大的难点问题加强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频度、广度和深度。同时,要主动接受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创卫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五)加强检查,提高创建质量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目标和任务,区创卫办要组织力量对创卫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考核,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同时将各部门、各街道(镇)的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到全区各行各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标准严、困难多。全区上下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真抓实干、同创共建,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踊跃参与、持之以恒,扎实推动创卫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区的目标,为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而努力奋斗。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