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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普府办〔2012〕34号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沪府发〔2012〕36号)的精神,市政府已确定本市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88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56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有32项。

根据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各相关委、办、局要对照市政府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一核对、清理,实事求是地填报回执反馈单,并由行政领导签字、单位盖章(若本部门未涉及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也要填报回执反馈作零报告)。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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