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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2年05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普府〔2012〕35号
2011年,在市委、市府和区委的领导下,普陀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力度,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现将本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启用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及招商管理系统。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第一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要求,本区共12个部门37个事项应纳入第一批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2011年5月,本区设计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及招商管理系统”正式通过系统验收,并将37个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并联审批。自2010年8月1日试运行,截至2011年底,该系统共运行受理项目7114个,审批项目7103个,其中工商、税务、质监三部门后置并联审批7089个,前置并联审批14个,平均办事效率提高90.8%。
(二)推进市、区两级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系统对接。一是调研完善方案。在学习借鉴兄弟区县经验,邀请市政府公务信息管理中心和市审改办专家多次研讨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方案,采取了以市级网上审批平台为主体、保留区级审批平台优势功能的建设方案,并通过了市专家组的评审。二是及时对接验收。网上并联审批平台建设按时完成安装对接、业务培训和试运行,2011年12月28日正式启用。三是落实专用章管理。按照《上海市企业设立和建设工程并联审批专用章、原件核对章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区审改办刻制了并联审批专用章和原件核对章,建立了专人保管、使用登记和检查制度,下发至各并联审批单位操作使用。
(三)落实建设领域审改要求。根据市审改工作要求,本区落实了建设领域“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核定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四个主要环节审改的牵头部门和工作职责,确定了牵头部门联络员和AB岗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为夯实工作基础,区审改办向各相关单位征求了上述四个主要环节《操作规程》意见,转发操作细则正式文本,征集了并联审批申请材料清单,召开了业务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落实并联审批要求。目前,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核定规划条件实现了网上并联审批,如“真如副中心A1A2地块出让”等项目中各并联审批部门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网上意见征询。设计方案审批、设计文件审查环节也已分别于7月1日、10月1日起纳入书面并联审批程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
截至2011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2条,同比上升18.4%。同时,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类信息2285条。此外,本区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0件,接受市民咨询2295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接受访问3901592次。
(一)制定《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普陀区人民政府公报>发行发放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2011年7月11日,区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为全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此外,另行制定了《<普陀区人民政府公报>发行发放工作制度》,确定了发行发放工作的主体,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规范。
(二)成立区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按照《条例》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要求,2011年7月27日,区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正式挂牌成立。该查阅点除提供纸质文件进行查阅外,还提供6台电脑在线查阅。另设有电子阅览室,配备了26台电脑供政府信息在线查阅和在线申请。区图书馆信息公开查阅点,是本区继区档案馆信息公开查阅点之后新设的第二个区级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民、法人和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供了便利。
(三)改版“信息公开”网上专栏。2011年7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征询区政府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启动了“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在历经了栏目规划、版面设计、数据迁移等工作进程后,新版“信息公开”专栏于2011年10月正式上线。改版后的“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了区政府各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新增了政府资金、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城区建设、依法行政等一级栏目,并对各栏目下的二级栏目、三级栏目进行了细化,加强了对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民生保障、住房保障等政府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以及绿化市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文化等行政许可的政务公开。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规范
(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制订清理工作计划,在各收费单位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区的收费清理工作进行布置,统计涉及收费项目的金额,制订清退方案,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项目注销或变更手续,完成相关文件清理、项目注销、变更、退费等工作。2011年清理项目涉及区房管、公安、劳动部门等11个系统、138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取消和停止征收的项目47项。结合本区的收费情况,编制了《普陀区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定价权限,实行分类收费管理方式,严格执行学费、幼托管理费等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专供商品价格审定工作。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及收费公示制度,对教育收费公示实行统一公示牌、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公示格式的“三统一”制度,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格审核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全面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对25个系统168家单位《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完成收费数据的网上直报、收费项目梳理、收费行为审验等工作。2011年本区收费总额为26357.25万元,比2010年增加77.71万元,增幅为0.3%。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入5084.91万元,占收费总额的19.29%,同比下降20.13%;事业性收入12493.52万元,占收费总额的47.4%,同比增加6.01%;经营性收入8778.82万元,占收费总额的33.3%,同比增加8.02%。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2011年,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为《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均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备案。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和桃浦镇政府等区政府工作部门或镇政府向区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另按照市法制办的通知要求,对照新出台的《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在全区范围内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涉及行政强制和征地拆迁事项的专项清理。
(二)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询。全年共办理市政府法制办发送区政府征求意见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草案)》、《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草案)》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14件。
五、行政执法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行政执法证。二是加大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实际岗位需求,通过讲座、在线学习、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竞赛评比等活动,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区公安分局通过持续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意识。
(二)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强化执法流程。区绿化市容局以户外店招设施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推进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梳理了工作程序,制定了流程图,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限。区建设交通委结合建筑市场秩序清理和水务执法达标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二是完善相对人权益告知制度,依法保障其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和诉讼权。区房管局全年针对较大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发出听证告知41次,应当事人要求实际组织听证9次。区城管大队在执法过程中,要求落实“五在先”、“三告知”规定,并逐步实现执法工作由“简单驱散型”向“综合服务型”、“劝导教育型”转变。三是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幅度。区税务局在执法过程中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统一处罚标准,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点工作。
(三)改进执法方式。一是灵活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为解决经适房申请时期居民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的需求急剧增加的问题,区民政局及时推出专项事务受理窗口,开辟老年人绿色通道,开展全天候服务。为缓解窗口拥挤、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区人社局制定了“二调三分”法,及时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合理分流不同类型的窗口受理业务,并在高峰时段采取预收预检等办法。二是创新监管方法。区环保局多次开展“突击检查”,“错时检查”,杜绝夜间偷排废水行为。区工商分局成立食品督察队,对辖区食品市场开展“飞行检查”;在铜川路水产市场安排干部开展“驻场监管”,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经常性组织“错时执法”,扩大监管覆盖面。区食药监分局根据各类企业风险的高低开展不同频次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飞行检查”、“抽样检查”,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区工商分局把行政指导作为规范行政市场经营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行政指导和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有机结合,完善执法手段,全年共发出行政指导书92份。
(四)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优化栏目设置,简化办事流程,逐步实现“一办到底”。区工商分局开通来件短信提醒功能,确保在第一时间受理申请。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区规土局对近两年的规划和土地领域的审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找不足,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保障。区工商分局首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第三方评查。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区安监局全力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区质监局开展金质工程,建立行政执法电子档案,进行实时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六、社会矛盾化解
(一)信访工作。以信访积案化解、矛盾源头预防、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信访条例》的要求,畅通信访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入律师参与,化解积案难案;邀请第三方听证,做好信访核查终结;规范办理程序,力争第一时间化解初次信访矛盾;完成了信访接待大厅建设,落实辅助设备,加强信访工作的基础性保障。
(二)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一般矛盾不出村居,疑难矛盾不出街镇,矛盾不上交”的“三不”活动,加强对矛盾纠纷隐患的预防研判和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推进“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征文演讲、协议书评比和网上评选等系列活动,有效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成立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调整充实区医调委队伍,新建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推广真如镇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在甘泉和真光派出所建立工作室。全年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12244件,成功调处12194件,调解成功率99.6%,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5207份;调处“110”接处警8022件,调处率、反馈率均为100%;各街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来信来访2819件,成功调处2724件。8个集体和10名个人分别获上海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三)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零距离”服务,24小时接听“12348”法律专线;在区交警支队、劳动仲裁院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窗口,在上海劲力、普世等律师事务所试点设立法律援助点,为特殊困难、特殊情况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大“应援尽援”力度;探索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大回访”活动,回访率100%,满意率94%,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接答“12348”法律专线电话6007个,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39.8%和57%。
七、行政监督
(一)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和政府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审查和评议。对事关全区发展的重要事项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主动与区政协进行沟通协商,征询意见。全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及常委会主任报告工作23件次,内容涉及群众文化、水环境治理、节能降耗、人民调解等。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提案,不断提高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2011年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60件,办结率为58.3%。办理区政协提案116件,满意率89%。
(二)重视司法监督。一是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及时处理法院提出的问题。全年共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3份,相关部门均作出及时反馈。二是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立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诉讼内外沟通。三是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负责人出庭应诉7件。全年法院共审结涉及本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9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共5件,败诉率为8.47%。
(三)行政复议。全年共收行政复议案件33件。其中引发争议居于前三位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次是:信息公开9件;行政确认(户口审批、工伤认定等)9件;行政处罚-罚款4件。居于前三位的被申请人依次是: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和区人社局。依法受理27件,不予受理6件。经审理,维持13件,驳回3件,责令履行1件,撤销1件,撤销重做1件,通过协调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8件。另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为1件,案由为信息公开,经市政府审理后得到维持。2011年10月,国务院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组到本区检查,在听取汇报、抽查案卷、查看工作场所后,对本区的行政复议工作给予了肯定。
(四)行政监察。一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察力度。对旧区改造新政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阳光规范拆迁;对再就业政策性补贴资金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推进落实各项重大决策。督促职能部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快区第四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的监督检查;深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对“六小工程”和“校安工程”开展跟踪监督;监督科技扶持资金的评审工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对区房管局等6个部门以及法律服务、物业管理、医疗服务等3个行业的政风行风进行重点评议,督促整改;对市容绿化所等5类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督促基层站所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对教育收费监督检查的力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五)行政审计。按照“审计项目有计划、审计监督按程序、审计实施依方案、审计处理循法规、审计整改有报告”的要求,区审计局围绕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依法查找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干部履职经济活动、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现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督促被审计对象进行整改。
八、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一)法制宣传。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六五”普法调研,并编制下发《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在《新普陀报》连载“五五”普法经验做法和“六五”普法大家谈,为新一轮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开展《选举法》和换届纪律专题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来沪务工人员法制故事演讲赛、社区法制故事互动巡讲和法制电影展播等活动,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全年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文艺演出1400余场。区总工会、桃浦镇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法制讲座、处级干部双休日法制讲座和各类主体班学法活动。全年区法宣办共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4次。区人社局对区内新录用机关公务员、新任用科级干部重点进行任职前培训。通过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MPA核心课程、区情介绍等内容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公务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年内举办了三期区级行政执法单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法律知识培训。该培训以规范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主要内容,由市法制办、华师大政法学院及市高院行政庭的专家、教授授课,从法律理论基础和实务操作等不同层面给予培训人员切实指导。约210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和考核,合格率为100%。
回顾2011年,本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审批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工作惯性很大,对行政审批改革的理念和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四是行政执法存在滞后性,日常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等。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将继续强化法律知识的培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