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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011年1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普府〔2011〕7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普陀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普陀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区域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沪府发〔2011〕5号),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体育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作为体育工作的核心理念,将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重要原则,以实现区域群众体育新跨越为目标,努力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着力壮大体育人口,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体育生活化”,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苏州河龙舟赛、元旦长跑等品牌效应日益显现;手杖操、气排球等特色项目受众人群日渐扩大。在推进市府实事工程,加快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十一五”期间已建成社区公共运动场13处;我区现有政府投入建设的社区健身苑(点)229个,每年积极做好苑(点)器材的更新、整新。在提升体育社团、社区体育组织服务功能水平方面,全区已建成9家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区体育总会完成换届,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项体育协会或组织的指导。我区已有70余所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向社区开放,达到应开放学校总数的100%。在做好市民体质监测方面,我区6个体质监测站常年开放,已完成3次全国国民体质采样工作;对部分慢性病实施运动干预。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区内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已达1400余人。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区域百姓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逐年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保障体系。
  (二)主要任务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居民健身锻炼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参加健身成为更多人生活的基本方式之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6%。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同时提高企业职工、机关干部、特殊群体等人群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2、居民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体育生活化”进程,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终身体育”成为大众健康理念。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市民(尤其是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体质测试活动。每年参加市民体质监测的人数比例达到区域人口的3‰,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的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优秀人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探索运动干预,促进部分慢性病患者的体育康复。
  3、公共体育设施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继续推进市府实事工程,在“十二五”期间,要建成12条“百姓健身步道”、3处“百姓健身房”;社区公共运动场力争实现街道(镇)全覆盖;完成每年度社区健身苑(点)器材的更新、整新;实施1—2处区级体育场馆的综合改造;完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建设,适合残疾人群参与。区内形成分片为主、功能突出、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
  4、全民健身活动内容进一步丰富。大力开展长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运动项目;广泛开展广播操、健步行、健身拳操、传统游戏等简便易行的健身项目。继续打造苏州河龙舟赛、元旦长跑、长风手杖操等具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项目品牌;加大培育体现区域特色的“一街一品”、“一镇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如宜川沙球操、真如气排球,丰富健身活动项目。同时,要充分发挥展示、竞赛、交流对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在职职工、青少年和机关干部为重点,针对其健身需求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职工体育季”、“校园大联赛”、“机关运动会”等。
  5、群众性健身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遍布我区的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充分激活区体育总会在业务指导、活动组织、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功能;区老体协、区龙舟协会等要继续发挥各自职能;调整部分单项协会。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在原有的2家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基础上,力争再申报一家国家级俱乐部。培育、调整社区体育健身团队,总数突破1000支。形成规范有序、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社会化群众性健身组织网络。
  6、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不断发展壮大指导员队伍。至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800名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名以上。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展开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市民进行科学健身。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职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进一步明确区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分解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实现全民健身事业“四个纳入”(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文明城区评比)。充分发挥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功能,调动各级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实施计划》提供组织保障。
  (二)统筹协调,提升全民健身保障水平
  进一步加快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的硬件建设,为市民日常健身创造便利条件和优美环境。推进市府实事工程,加快推进“百姓健身房”、“健身步道”、社区公共运动场的建设,区级体育场馆综合改造。推行《普陀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积极创造条件,继续深化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同时,要提高全民健身软件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科学、周到的体育公共服务。加大健身组织建设力度,注重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社区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和体育社团等四个方面的建设。此外,还要在依托国民体质监测、体育科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等方式的基础上,创建新型健康服务平台,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三)打造品牌,丰富全民健身特色活动
  进一步发挥每年元旦、春节、“全民健身日”及“上海市全民健身节”等节点活动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的有效形式,注重活动的全年性,拓展“节点活动”的时空范围,广泛开展体育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活动,积极培育和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在全区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高度重视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校园运动会。
  (四)规范管理,强化全民健身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长效机制,保证健身设施的完好和使用安全。加大体育设施器材的使用率,使体育设施真正“建起来、管起来、用起来”;严格按照国务院《加强群众活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群众组织的群聚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强监管。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管理,对具有技术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相关资料库;对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资格审定,建立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资格制度;加强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
  (五)创新途径,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途径,利用普陀体育门户网站,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资源,搭建立体化宣传平台,注重动态报道、新闻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市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上海市全民健身节”,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及大型体育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培育市民的体育精神,倡导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在全区形成崇尚和参加健身锻炼的良好社会风气。
  五、组织实施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本计划。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为协调机构,负责推进本实施计划,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推进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
  (二)街道、镇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区政府每年就实施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区体育局要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区政府和市体育局。
  (三)各部门、各行业要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对全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上级和本区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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