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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本区房屋拆迁套型面积补贴标准及价格补贴系数标准的通知
2011年03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房屋拆迁套型面积补贴标准及价格补贴系数标准的通知
普府〔2010〕7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有关规定及本区的实际情况,经2010年9月7日区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本区房屋拆迁套型面积补贴标准及价格补贴系数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套型面积补贴标准
被拆除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适用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
本区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为每户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价格补贴系数
本区拆除居住房屋价格补贴系数为30%。
三、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本区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工作的房屋拆迁基地。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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