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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0年06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10〕35号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普陀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老小区环境建设,更好地实施“六小工程”,解决老百姓对居住环境设施的需求,提升老小区综合环境质量和居民群众的满意度,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紧紧围绕“改善民生,建设宜居社区”的实践宗旨,把“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作为实践重点,全力以赴、全面推进,通过实施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行惠民之实事,创普陀之特色,使小区环境有明显改观,小区功能有明显改善。
  二、改造原则
  1、突出“合理性”。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既要解决老小区设施缺乏等问题,也存在引导居民规范使用行为等实效,因此,要问需于小区居民,问需于小区现有条件,突出设计方案合理、位置布局合理、改造内容合理。
  2、强调“朴实性”。“六小工程”改造的对象是老小区,立足点是居民身边的小事,维护的是居民切身利益,因此,要在小项目、小工程上下足功夫,动足脑筋,做实、做细,使“六小工程”小而朴素,小而实用。
  3、落实“长效性”。要将“六小工程”建设和后续管理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六小工程”在解决居民身边小事、难事的同时,实现小区环境改造与物业管理和业主互动相结合,做到改造前共同参与,改造中共同监管,改造后共同维护。
  三、部门职责
  1、区房管局是本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的组织推进单位,主要负责对各街道(镇)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牵头对方案设计评审,以及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和后续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过程监督。
  2、区财政局主要负责本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资金的匹配落实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3、各街道(镇)是本区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计划、方案的上报;负责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以及长效管理的落实。
  四、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1、路面工程。主要是对破损的路面、侧石进行局部修复,对单元门栋破损的台阶进行修复,从而改观小区道路环境,方便居民出行。
  2、绿化工程。通过对黄土裸露和灌木缺失的绿化地进行适当的补种及合理调整,对损坏的植草砖进行修复,对中心绿地进行优化,美化小区的绿化环境。
  3、晾衣工程。主要根据老小区的实际情况,对底层无晾衣架的小区,在小区阳光充足且不影响观瞻和其他居民的地点,集中统一架设晾衣架,既解决居民乱晾晒问题,又方便底楼居民晾晒衣被。
  4、停车工程。主要是在单元门栋之间和合适场地设立一些可以让非机动车停靠并上锁的栏杆,方便居民停车,既解决非机动车规范停放问题,同时又改善车辆的停放安全。
  5、椅子工程。主要是根据各小区具体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的原则,在小区增设一些休闲椅凳,使居民有个聊天交流的休闲处。
  6、门面工程。对小区出入口、门卫室及物业受理处整治出新,并在小区的主出入口增设小区平面图指示牌,使小区入口的面貌和物业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和提升。
  (二)实施要求
  1、资金控制。按照实施情况分为三个层次:对项目较全且有整修或新增中心活动场所的小区,按30万元预算控制;对有整修或新增活动场所但实施项目相对较少的小区,按20万元预算控制;其余项目按10万元预算控制。上述预算控制主要是提供设计参照依据,最终预算以专家评审为准,结算以最后的审计为准,支付以考核结果为准。
  2、方案审核。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方案优化,控制预算造价,各街道(镇)应于每月15日、25日报送方案及施工预算,由区房管局根据方案上报情况,及时会同专家、街道(镇)、业主代表等专题会审。
  3、进度要求。2010年12月31日前,各街道(镇)全面完成。
  (三)实施流程
  1、项目申请和确定。由居委会牵头业委会、物业公司征询全体业主意见,并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向所属街道(镇)提出实施“六小工程”的申请。各街道(镇)根据业主大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申请,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听取相关业主代表意见的前提下,确定相关实施项目。
  2、方案设计和评审。各街道(镇)根据踏勘后确定的项目,委派专业设计单位,形成设计方案和设计概算,并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组织相关专家、各街道(镇)、业主代表对各街道(镇)上报的方案进行优化后,确定方案和预算。
  3、项目推进和实施。各街道(镇)根据审核后的方案及预算,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委派专业监理单位,并组织实施“六小工程”。
  4、项目验收和考核。项目竣工后,由街道(镇)组织,区房管局、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参加进行验收并移交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管理,保修期满后按小区公共设施纳入日常维修。在此基础上,由区房管局根据整治内容、项目的创意、合理性及施工质量,按照好、较好、一般的标准进行考核。
  5、费用落实和支付。区房管局向区财政申请落实资金后,根据各街道(镇)实施项目的评审费用先行支付50%的工程款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待工程完工后再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支付,好的支付审计价的105%,5%作为奖励;较好的支付审计价的100%;一般的支付审计价的90%,剩余10%由街道(镇)自行支付。其中5%质保金待保质期满后支付。
  (四)实施步骤
  2010年各街道(镇)要在2009年试点小区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步伐,全面推进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全区完成300个老小区的改造。
  2011年为拾遗补缺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巩固完善“区房管局牵头组织、各街道(镇)具体实施”的联动机制和各级领导分层管理、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落实部门责任。
  (二)确保资金到位,落实物质保障
  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项目资金除长征、桃浦由区镇各承担50%,其余街道(镇)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因此,区财政局要根据区房管局的申请及时安排和落实资金,长征、桃浦要做好相关资金匹配工作;区房管局要根据计划进度在当年资金总盘内平衡协调。各街道(镇)应结合本辖区内小区的具体情况,及时排摸需求,并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上报项目和预算。
  (三)优化设计方案,确保整治成效
  “六小工程”虽然项目不大,但解决的是千家万户的居住民生问题,因此,不能简单地在已有经验上照搬照抄,简单重复,而是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标准,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朴实、实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一个小区一套方案。同时找准朴素耐用和求新求变之间的平衡点,不断对方案进行优化、归纳、总结和整理,切实保证整治实效,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是立足居民实际需求,切实为百姓考虑的惠民工程,因此,要通过区有线台、新普陀报和其他主流媒体对成功经验、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对改造背景、项目意义和社会效应做正面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的知情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和鼓励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大力配合。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老小区环境建设“六小工程”不仅惠及千家万户,也给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带来了难得的契机。因此,一方面要加快整治步伐,扩大受益范围;另一方面,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尽快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六小工程”成果。改造竣工验收后,移交全体业主所有并纳入物业管理。保修期内设施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后由物业公司按小区公共设施负责维修和维护。在此基础上,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建立联合管理机制。特别是对改造后设施的不规范使用情况,由居委会牵头建立健全发现、劝阻机制,组织小区志愿者队伍,共同维持好、管理好“六小工程”所取得的成效,使“六小工程”的惠民效应得以持久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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