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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文华等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9年07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文华等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普府〔2009〕2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普委[2009]14号文精神,组建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将区城管大队改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
经区政府二○○九年三月九日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李文华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任命庄华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任命张雷旗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任命华伟国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李伟钧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蒋坚锋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沈瑞毅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原上海市普陀区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普陀区绿化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其领导职务自然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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