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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本区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9年07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本区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09〕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民政局制定的《关于做好本区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本区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今年本区将按市统一部署进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做好今年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实现“四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世博会筹办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普陀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在各街道、镇党(工)委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从本区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积极推进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实行居委会成员属地化,有条件的应尊重民意坚定不移地推进,条件不成熟的可循序渐进;对实践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凡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各街道、镇可积极稳妥地在局部进行探索试点,并将有关试点方案和情况及时报区民政局备案。
(三)坚持远近结合、完善机制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既要重视选举结果,更要重视选举过程和选举后的运作机制。要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运作机制,确保换届选举后的居委会能良性运转,充分发挥其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作用。
三、工作步骤
全区换届选举工作从5月上旬启动,到9月底基本结束。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立选举组织,制定计划,培训选举骨干;第二阶段是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三阶段是提名候选人,组织选举;第四阶段是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各街道、镇可以根据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街道、镇要在总结和巩固以往换届选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制定方案前要搞好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居委会情况及居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了解研究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本次居委会直接选举的比例扩大到70%左右,鼓励基层党支部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居委会尽可能直选;要继续坚持居委会成员属地化,实行居委会成员差额选举;要优化队伍结构,倡导居委会成员的志愿奉献精神;要规范居民区管理模式,实行居委会议行合一;要做好居委会换届前的财务审计工作,并公开审计结果;要切实落实村民的民主权利,严格控制村委会暂缓选举;要对矛盾较多、情况复杂的居委会,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2.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各街道、镇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居民了解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程序步骤,做到既要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又要充分履行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民主选举的实践中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尤其要注意对基层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3.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选举工作,切实解决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的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投票选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工作。选民登记工作要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要规范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要引导选民把那些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2.认真做好候选人介绍工作。候选人产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公开演讲、见面会等简便形式,为候选人提供展示自己、宣传自己的机会,为选民提供了解候选人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广播、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渠道。
3.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要维护好投票大会的现场秩序,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要禁止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贿选行为。候选人被确认为有贿选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投票时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填写选票。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要及时受理居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有关政策、法规、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予以答复;对违规操作以及贿选等严重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与信访人见面;对因居委会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指导,切实做好各项配套衔接工作
1.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主持,原居委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要指导新一届居委会成员进行分工,保证新一届居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新一届居委会产生后,要及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发展。
3.抓好总结培训。选举工作结束后,各街道、镇民政科要及时进行总结和统计(统计报表另发),总结材料和统计报表于2009年10月10日前报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同时,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及时组织培训新一届的居委会成员,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组织领导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街道、镇要在党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街道、镇要成立居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设联络员;居委会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建立健全街道、镇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选举工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各街道、镇要准确把握整个选举的进程,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街道、镇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本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普陀区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