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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普陀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年08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普陀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府办【2008】1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普陀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普陀区实施方案
(2007年——2010年)

  根据《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的各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二)工作原则
  1.立足区情,从实际出发。普陀区现有一万五千多名持证残疾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多,大病重病的多,文化层次低的多。前10年,由于多种因素,区的残疾人工作与其它中心城区比较,相对滞后。2002年以来,虽经努力,有所长进,但仍欠账不少。况且,就业保障金收缴不足,每年仅收2500多万元,返回只有850多万元,硬件设施也落后于残疾人的需求。在创建中,我们一定要面对这些情况,以此为基础,努力求发展。
  2.注重工作衔接,注重创新发展。任何今天都从昨天而来,任何明天都从今天而去。在创建中,一定要与落实普陀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起来,与以前的工作相衔接,汲取、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加以完善。同时在新形势下,创建新的工作机制,对一些过去难以解决的问题,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将诸类工作要素重新排列组合,予以突破和化解。
  3.充分发挥区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发展残疾人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创建工作中,必须依靠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4.紧紧依靠广大残疾人。残疾人既是创建工作的服务对象,也是推进创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创建工作中,要深入到广大残疾人中去,开展调查研究,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愿望,与他们一起同创共建,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康复、医疗、救助等各项保障机制,认真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较明显的提高。加强残疾人学习和教育工作,积极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加大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并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过问残疾人工作,主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运转良好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残疾人事业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逐年增加,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要拓宽残疾人福利基金的筹措渠道,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
  ——完善残疾人社保体系和救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民政、残联、民间组织帮困联动机制,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
  ——要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目标的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展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区人大、政协要有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参政议政,残疾人的呼声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反映和重视。
  ——建立完善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区卫生工作的大格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之中。区财政对残疾人工作经费的投入尤其要考虑康复工作的需求,并随经济发展而增长,以提前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社会劳动保障体系。认真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采取多种形式从根本上缓解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和劳动能力的评估体系,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强和完善“阳光之家”和“阳光工场”等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建设,积极拓展适合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和劳动产品,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落实市“阳光品牌”系列工作。
  ——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残疾少年儿童学前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和随班就读质量。
  ——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开展残疾人书画、美术、摄影、手工艺品制作、文学创作等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办好残疾人艺术团,为残疾人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加强残疾人读书会建设,引导残疾人多读书、读好书,提高文化修养。以区新闻媒体为载体和窗口,加大残疾人事业和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力度。
  ——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以2007年上海世界特奥会的成功举办为契机,因地制宜地组织残疾人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区每两年组织举办一次残疾人运动会,培养、选拔、输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及时化解和处理残疾人的信访矛盾和问题,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残联组织机构完善,机制健全,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区和街道(镇)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健全、运作规范,有工作经费和活动场地,能够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
  ——加强无障碍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推动环境、信息、交通、家庭等方面无障碍建设。在区有线台开设手语新闻,普及推广中国手语,有计划地推进盲人电脑有声软件配发。
  ——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工作纳入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助残活动。
  ——建成一所集残疾人学习教育、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文体娱乐、用品用具供应等能满足残疾人各种需求的区级残疾人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各街道(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完善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充分利用市、区两级现有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政务网等方面资源,实现残联、劳动保障、民政、卫生、信息等部门资源共享。加强普陀区残疾人网站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功能、人性化的信息化服务。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7年)
  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普陀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区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和三年分步实施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008年)
  根据创建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2008年底,迎接市残联检查。
  3.整改完善阶段(2009年)
  根据市残联检查后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4.验收阶段(2010年)
  迎接中残联对本区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将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纳入区委区府的总体工作目标。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一次创建工作汇报。将各单位落实创建工作的情况纳入一把手的考核内容。区创建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健全组织。成立两级创建领导班子。在区级层面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领导全区的创建工作。在街道(镇)层面成立创建工作小组,由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任(副镇长)担任组长,落实残疾人的具体创建工作。
  3.落实责任。将区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抓落实。区创建办公室要经常深入成员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调研,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全区目标责任分解书将另行制定。
  4.定期评估。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残疾人代表对创建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推广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修订计划、及时整改完善。
  5.保障经费。创建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区和街道(镇)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列支。同时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创建工作经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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